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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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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多地新政,降低购房压力→
搜狐财经· 2025-10-10 16:42
政策核心与目标 - 漳州市多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共有产权”购房政策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构建“保障+市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 - “共有产权房”定义为由国企和个人按比例出资购买并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商品房,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按原购房价免息回购国企产权份额 [2] 云霄县政策细则 - 政策面向本地户籍无房或需改善居住条件者,以及在当地连续工作满1年、无住房的非户籍人员 [3] - 首付支持按贷款类型分档:商业贷款最低15%,公积金贷款最低20%,无贷款按总价15%执行,每套最高支持不超过30万元 [3] - 购房人享有100%房屋产权业主权利,但需10年内结清首付款方可取得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 [3] 南靖县政策细则 - 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8月8日,覆盖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5] - 县政府授权国企筹资1亿元,以“免息房票”形式支持首付,支持比例与云霄县相同,但每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 - 购房人可随时回购国企产权,原则上10年内完成且免息,特殊情况可申请最长5年延期,延期期间需负担利息 [5] 台商投资区政策细则 - 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面向特定户籍和非户籍(连续工作满3个月且无房)人群,一户限购一套 [7] - 基础首付支持为标准为房款的15%,最高20万元,但通过“房票叠加补贴”(如购买大户型、特定企业职工等)最高可叠加至35万元 [7] - 国企产权回购期限最长20年且免息,超20年未结清需按五年期以上LPR补缴利息 [7] 平和县政策细则 - 政策实施期至2026年8月30日,房源限定为县属国企开发的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风险可控期房 [10] - 由县政府统筹财政资金发放房票,支持金额为房款的15%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0] - 购房人可随时回购产权(原则上10年内),回购后可交易,特殊情况可申请最长5年延期,但延期需负担利息 [10] 龙海区政策细则 - 政策实施期至2026年9月11日,面向有意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对购房首付款给予支持 [12] - 支持比例分别为商贷15%、公积金贷20%、组合贷20%、全款15%,单套最高支持20万元 [12] - 购房人享有100%产权并承担全部责任,可随时回购上市,原则上10年内回购,特殊情况可申请最长5年延期并负担利息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