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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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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关税大案,最新进展!
环球时报· 2025-11-06 19:49
案件核心争议 -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案件的核心焦点是白宫依据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单方面对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加征关税是否合法,或属于行政越权并侵犯企业利益[1] 控辩双方主要论点 - 控方律师主张《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未明文授权总统对外加征关税,且关税本质是分摊到美国企业和国民头上的税,征税权属国会而非白宫,因此加征关税属越权和非法行为[2] - 辩方律师称美国面临的贸易逆差构成可动用该法的紧急状态,关税是迫使其他国家重谈贸易谈判的工具,增加企业成本是意外而非目的,关税应被视为总统在紧急状态下干预贸易的工具[2] 大法官主要质疑点 - 大法官质疑《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是否授予白宫向全球征收关税的无限权力,以及对几乎所有国家加征关税对美国的意义何在[3] - 大法官关注关税是否实质是加在美国人头上的税,若如此则可能超出该法授权总统规范贸易的范畴,并指出自1977年该法生效以来,除本届政府外无任何政府提出该法允许总统对外征税[3] - 大法官追问若裁决有利于白宫,是否会导致行政权力进一步扩大并侵蚀国会立法权及三权分立制度,同时也有大法官担心若裁决限制总统权力,可能使其应对外部挑战时受掣肘[4] 案件潜在影响与后续可能 - 舆论普遍预计最高法院裁决结果对白宫更为不利[4] - 即便最高法院裁定白宫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税非法,白宫仍可借助其他法律工具继续加征关税,例如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款允许白宫在150天内对认定的贸易顺差国征收15%关税,1930年《关税法》亦有相关条款[4] - 美国财政部长在开庭前宣称,即便在最高法院败诉,加征关税的办法还有很多[4] - 控方律师表示,若白宫借助其他法律继续征收关税,其客户也将捍卫自身利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