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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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立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售农产品规则将更完善
扬子晚报网· 2025-11-25 20:59
立法动态 -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关于《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后续将提交人代会审议 [1] - 草案修改稿拟新增和完善涉及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药残留 网售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等方面的部分条款 [1] 监管职责细化 - 草案修改稿拟就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链条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 [1] -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组织 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 要求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 地理标志保护 - 草案修改稿拟增加规定 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1]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范围内从事破坏产地环境 影响产品质量特色的活动 [1] 农业投入品与农药残留管理 - 草案修改稿拟要求农药 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依法如实记录经营信息 [2] - 经营者明知或应知其经营的农业投入品含有国家公布禁用的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 [2] - 草案修改稿拟列举农产品生产中使用国家禁用的农业投入品 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等九类禁止性行为 [2] 网络销售监管 - 草案修改稿拟对网络销售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相关规定进行新增和完善 [2] - 网络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交易的农业投入品不符合规定的 应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 [2] - 拟对利用互联网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等行为设定处罚 [2] 法律责任与处罚 - 草案修改稿拟对使用农药 兽药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捕捞 捕猎的行为设定具体处罚标准 [2] - 拟对违反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冒用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行为分别给出具体的处罚标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