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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多档资金奖补支持乡村旅游品牌打造
四川日报· 2025-05-30 09:29
政策核心内容 - 四川省六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围绕资金保障、市场主体培育、产品开发、品牌培育、人才建设等多维度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1] - 政策包含11项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奖补、用地保障、主体培育、产品开发等,首次明确对乡村旅游品牌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补 [1][2][3] 资金支持措施 - 对新认定为联合国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项目奖补 [1][2][3] - 对新认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重点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项目奖补 [1][2][3] - 鼓励跨部门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项目 [2] - 探索设立文旅商贸投资引导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建设 [2] 用地保障政策 - 纳入省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的单独选址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4] - 原贫困县每年安排600亩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4] - 支持复合利用土地建设临时旅游设施,符合条件的可不征收不转用 [4] - 鼓励盘活利用农民住房和闲置旧厂房、仓库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 [4] 产业发展支持 - 截至2024年全省开发乡村旅游景点1400多处,其中国家A级景区540多家,占全省A级景区总数的56%以上 [2] - 乡村民宿总数超过2.3万家,主要分布在成都周边、川西北、攀西等地区 [5] - 对利用农村住房或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民宿实行多部门联合监管审批制度 [5] 人才建设措施 - 鼓励乡村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业绩显著者可申报高级职称 [1][5] - 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