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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3 19:1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发布,补充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明确载明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3日14:30在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实际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15至15:00,整体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3]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70,753,49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51% [3] -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325名,代表股份10,249,1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46%,中小投资者全部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4][5]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 临时提案新增与审议 - 股东提出临时提案《关于补选刘曰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5]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补充通知公告,新增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现场会议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程序进行监票和结果公布,未出现异议 [5] - 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其中第1、2、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6] - 综合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所有议案均获股东大会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6] 制度修订议案内容 - 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七项制度修订,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核心治理文件 [7] - 具体修订范围涵盖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与担保、董事薪酬方案及董事与高管离职管理等关键运营环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