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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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留痕监管有温度企业增活力
证券时报· 2025-06-03 00:59
监管政策变化 - 市场监管总局新规要求对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不再公示历史异常信息,实现"不留痕"[1] - 多地探索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留痕"做法,体现监管思维从惩罚惩戒转向修复引导[1] -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实施后,信用惩戒机制从"终身污点化"转为允许修复[1][2] 企业影响案例 - 深圳某科技公司因年报疏漏被列入异常名录,补报后仍因历史记录失去重要项目竞标资格[2] - 调研显示超六成企业认为经营异常记录的影响"过度且持久",惩戒效果远超过错程度[2] - 浙江省试行移出异常名录不显示历史记录后企业满意度显著提升[2] 区域实践创新 - 上海市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2] - 江苏省实行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动态调整监管频次[3] - 信用分级管理既提高监管效率,又避免对诚信企业的误伤[3] 制度设计理念 - 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平衡信用修复与信用惩戒,国际经验普遍设有信用修复期制度[2] - 监管部门强调信用监管目标是让失信者受限后有机会重回正轨[2] - 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屡犯不改企业强化惩戒[3] 市场效应评估 - "不留痕"改革实质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体现监管智慧与温度[2] - 改革展现成熟市场的包容与自信,避免企业因无心之失背负终身污名[3] - 监管理念进步为构建优质营商环境提供实践启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