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融资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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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发现了一种融资新范式
 叫小宋 别叫总· 2025-06-09 07:47
 初创公司融资新范式   - 提出一种初创公司融资新范式 即公司注册时由机构参与发起轮 第一轮由机构投资 第二轮由该机构的LP投资 第三轮才引入完全市场化机构 [1]   - 第二轮投资人中包含发起轮机构的合伙人作为自然人股东 形成特殊利益链条 [2]   - 类比茅台上市场景 散户只能在二级市场高价买入 而机构/LP/高管可在上市前低价入股 存在不公平性 [1][2]     投资机构层级结构   - 头部机构享有最优惠的发起轮入股机会(1元/股) [3]   - 次头部机构甘愿放弃第一轮机会 仅作为LP参与第二轮 [3]   - 非头部机构只能参与最贵的第三轮融资 [3]     利益分配机制   - 管理费支付方(散户/LP)与资源占有方(机构/GP)存在权利不对等 [1]   - 机构高管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资 与普通投资人存在价格套利空间 [2]   -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融资结构真实存在于某知名初创公司 [3]     行业现象观察   - 知名项目形成特殊融资特权 机构自愿接受分层投资安排 [3]   - 法律合规性存疑 但具体案例因敏感性未披露 [2][3]   - 该融资模式尚未被主流市场广泛认知 文章具有时效性(次日删除)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