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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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大招落地,券商评价迎大洗牌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4 12:21
核心观点 - 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突出功能性导向、强化严监管、优化中小券商发展环境 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服务实体经济与高质量发展 [1][3][11][14] 调整扣分规则 - 券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可大幅减少扣分 最多只扣1分 而常规行政处罚扣分不低于1.5分 [1][6] - 业务资格暂停6个月以下每次扣2.5分 超过6个月每次扣3分 没收违法所得或市场禁入每次扣4分 暂停业务许可每次扣6分 撤销许可或刑事处罚每次扣8分 [7] 强化严监管 - 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打大打恶" 挪用客户资产、违规委托理财、财务虚假、恶意规避监管等情节特别严重者直接评定为D类 [2][9]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强化自律措施惩戒力度 通过多层次监管手段打击违法违规 [9] 突出功能性导向 - 将"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写入立法宗旨 要求券商服务国家战略与实体经济而非单纯追求盈利 [3][11] - 授权中证协组织实施"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 推动券商加强科技创新债券等低收益但高功能价值的业务 [12] - 薪酬结构调整提升从业人员参与功能性项目意愿 因公司评价等级与职业发展关联度提高 [13] 支持中小券商差异化发展 - 取消总营业收入排名加分 提高ROE加分权重 推动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提升 [14] - 经纪、投行、资管等业务收入排名加分范围从前20名扩至前30名 覆盖更多中小券商 [4][14] - 专家建议从明确功能性评价标准、创新业务试点倾斜、拓宽融资渠道、地方政策支持、流动性机制五方面助力中小券商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