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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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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另一种方式,苏州“少年环保导师”制可供借鉴
中国环境报· 2025-06-25 16:1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创新模式 - 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推出"少年环保导师"制度,作为小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替代方式 [1] - 该制度允许企业派员参与中小学生生态环境实践教学活动,从而减少或免于缴纳赔偿金 [1] - 经过严格筛选和专业培训的企业人员以"少年环保导师"身份开展教学活动 [1] 制度实施效果 - "少年环保导师"制度受到企业、学校和公众的一致欢迎 [2] - 该制度使生态环境实践教学活动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 [2] - 有助于中小学生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 - 企业通过参与反思环境管理问题,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降低再次违法风险 [2] 制度实施要求 - "少年环保导师"需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良好的沟通互动能力 [3] - 相关部门需严格筛选人员并开展针对性培训 [3] - 教学活动前需根据内容再次培训,选择最适合的导师 [3] - 可组织学生对导师教学进行评价并反馈,以改进教学方式 [3]
劳务代偿让“捕鸟人”变“护鸟人”
人民网· 2025-06-15 08:43
"感谢司法机关给予我劳务代偿机会,让我不仅弥补了生态过错,还能兼顾家庭责任。我今后再也 不伤害野生动物了,还要向乡亲们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生 态修复验收听证会上,涉案当事人梁某的诚恳表态,为这起特殊的生态赔偿案画上句号。 这场"捕鸟人"向"护鸟人"的身份蜕变,折射出检察机关在守护生态红线与保障民生底线间的司法智 慧。 2022年深秋,梁某为给家人补充营养,在农田非法狩猎35只鸟类,其中包含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及 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梁某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经鉴定,其行为造成价值9600元生态环境资源损失,案 件进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梁某家庭属低保户,夫妻需全天候照料二级 精神残疾长女,另有四名子女上学,全家仅靠政府救济和零工收入维持生计,确无现金赔付能力。 在公开听证会上,来自野生动物保护、基层治理、法律实务等领域的听证员,围绕劳务内容量化考 核、服务标准细化等展开论证,并制定"环境治理考勤制、宣传活动台账制、专业服务工时制"的执行规 范。 经过充分讨论,结合"环境治理按日计考勤""鸟类保护宣传量化考核""救护研究中心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