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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款项支付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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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31 06:35
董事会决议与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应到董事5人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置换的两项议案 [1][2][3]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普莱德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同类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 [3][7][12] - 为适应募投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支付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获准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 [3][4][2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详情 - 公司已完成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26,963,58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2,026,479.28元 [7][21]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936,395.19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90,084.09元 [7][2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8][22]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案 - 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建设、出现短期闲置期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实现现金保值增值 [3][9][10] - 投资品种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11] - 投资决策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需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13][14] 募投项目款项支付置换安排 - 允许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主要原因包括:员工薪酬等需通过基本户支付、为提高票据周转和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存在需使用外币支付或通过特定绑定账户支付海关及税务款项等实际情况 [23][24] - 置换操作流程为:业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以自有资金或票据支付;财务部门定期统计垫付明细,并在支付后六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完成置换 [25][26]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将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需配合其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监管工作 [26][30] 相关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两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 [3][18][28]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5][18] -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经核查,对两项议案均无异议,认为其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