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搜索文档
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哪些区别?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2 17:29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期限不超过六个月[2] - 实习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获取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2] - 两者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当事人目的不同、当事人身份不同、性质不同[2] 当事人目的与身份差异 - 试用期目的:体现用人单位补充人力资源的目的,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双向考察期限[3][4] - 实习期目的:在校学生为提早熟悉专业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到用人单位学习锻炼[4] - 身份差异:处于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处于实习期的一般是在校学生[5][6] 法律性质与工资标准 - 性质差异:实习期是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是招用劳动者后的考察期[7][8] - 工资标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9][10]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 劳动者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1][12] - 用人单位解除: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2]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1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税务处理 - 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或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18][20] - 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 - 持卡人使用预付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22] 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 - 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24][27] - 具体政策: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征收率减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等[27] - 若出售者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为其“反向开票”的资源回收企业应根据当月各自“反向开票”的金额,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并缴纳[28][29]
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18 16:56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税务处理 - 企业外购超市预付卡用于员工福利时 售卡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 单用途卡指发卡企业发行的仅限于本企业 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 [3] - 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相关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第三条 [2] 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新规 -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13号公告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式样》 自2025年6月6日起施行 [11] - 新文书式样基于《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 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13][14] - 执法文书分为检查类和处罚类两大类 其中检查类包括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务检查通知书 询问通知书等 处罚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17][18] 政策制定背景与特点 - 新执法文书保持全国统一税务执法文书式样基础 兼顾实际工作需要 [15][16] - 实现与《税收征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 提升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效能 [16] - 附件共包含8份涉税专业服务管理执法文书 主要用于执业情况检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