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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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债后,多家上市公司缘何补税?
搜狐财经· 2025-09-20 00:12
可转债税务处理错误事件 - 多家上市公司因可转债利息支出税务处理错误而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 包括君禾股份和上海沪工等企业 [2] - 可转债是一种混合融资工具 兼具债性和股性 允许持有人转换为普通股票或持有至到期获取本息 [2] - 可转债票面利率通常低于普通信用债 如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 为企业提供成本较低的融资渠道 [2] 可转债会计处理规则 - 发行日需将募集资金总额基于不含转换权的普通债券市场利率分拆 负债成分为未来现金流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 权益成分为发行总额减去负债成分公允价值 [3] - 案例中A公司发行面值100万元可转债 票面利率1% 市场利率3% 负债成分公允价值94.34万元 权益成分5.66万元 [3] - 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 案例显示2023-2025年确认利息费用总额8.66万元 实际支付利息仅3万元 差额用于调整负债账面价值并冲减权益成分 [4] 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则 - 税前扣除强调"实际发生"原则 仅实际支付给持有人的利息可扣除 会计确认的未实际支付利息调整额不可扣除 [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7号公告和2018年28号公告 税前扣除需证明支出实际发生 [5] - 案例中A公司仅可扣除实际支付利息3万元 而非会计确认的8.66万元 需相应调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 发行费用税务处理 - 可转债发行产生的中介费、承销费等发行费用税务处理存在分歧 可能被视为权益或债务融资费用 [6] - 权益融资费用不可税前扣除 债务融资费用符合条件的可据实扣除 [6] - 实务中存在分摊观点但无明确政策指引 企业需咨询税务机关谨慎判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