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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22 02:38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送达全体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 [2] -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新批准担保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与深圳金海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池保理业务 [3] - 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信用期限1年,单笔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 - 公司为该笔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3][8] - 成都紫瑞以其持有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3] - 公司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紫瑞5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 担保进展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现有保理业务新增担保物 [4][39] - 成都紫瑞拟以其持有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20,000,000元 [39] - 该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余额为58,400,000元 [38][43] 担保资产情况 - 抵押资产为成都紫瑞持有的成都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项下不动产,该项目正常经营中 [30][48] - 质押资产为北京瑞丰阳光持有的成都紫瑞55%的股权,成都紫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 [31] - 抵押资产此前已于2013年10月办理抵押手续,本次抵押前将办理解押手续 [11][30] 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5,000万元 [34][49] -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8,7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3% [34][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34][49]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 [52][54]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 [55][56] - 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1A单元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