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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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园依法建,不是简单“圈起来”
人民日报· 2025-09-26 09:06
立法背景与意义 - 我国首部《国家公园法》于9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该法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重大 [1] - 立法总结了我国国家公园设立、保护、管理等十年经验,为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2] 国家公园的定义与设立 - 国家公园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定义国家公园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的特定陆域或海城 [2] - 法律要求科学规划总体发展布局,严格设立条件,合理确定数量和规模,防止“一窝蜂”设立的碎片化、盲目化乱象 [3] - 设立程序包括开展基础调查、广泛听取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后设立,并对相关其他类型自然保护地予以整合或撤销 [3] - 2021年我国正式设立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 [2] 管理体制与职责划分 - 国家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明确了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及地方政府职责,强化跨区域协同 [4] - 该规定旨在以法律形式有效解决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管理效能低下等问题 [4] 保护措施与生态修复 - 国家公园法首次从法律上确立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将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实现“底数明、权属实、边界清” [5][6] - 法律明确了国家公园分区管控制度,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并实施差别化人为活动管控 [6][7] - 立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授权省级人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 [7] - 法律对生态修复予以系统规定,理念上从“单一保护”转向“系统修复”,方式上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 [8] 社区参与与可持续发展 - 法律坚持生态为民、科学利用,探索自然保护和资源利用新模式,拓展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9] - 在首批5个国家公园,近5万人通过家门口就业,年人均获得工资性收入1万—2万元 [10] - 法律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管护岗位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并对特殊群体实行门票优惠,推动公众由“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 [10][11] - 武夷山国家公园推广建设生态茶园,带动茶产业链产值达到150亿元,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例证 [9] 资金保障机制 - 国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国家公园资金保障制度,所需经费列入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本级预算 [11] - 法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支持 [11]
十大亮点!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解读国家公园法
央视网· 2025-09-13 13:26
国家公园法立法背景与意义 - 中国首部国家公园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于2025年9月12日审议通过 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 标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 [1] 国家公园法定概念 - 法律首次明确国家公园概念:由国务院批准设立 以保护国家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为目的 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海区域 [2] - 保护对象为国家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 范围涵盖特定陆地与海洋区域 [2] 行政管理体制 - 确立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机制: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地方政府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等职责 [3] - 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 要求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机构加强工作协同与信息共享 [3] - 总体形成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特点 [4] 规划管理体系 - 构建三级规划制度: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总体方案(国务院批准)、国土空间规划(纳入监督系统)、总体规划(管理机构编制报批) [5][6] - 总体规划需明确保护目标、措施及生态修复与居民生活安排 [6] 设立制度 - 设立理念强调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景观最独特、遗产最精华及生物多样性最富集区域 [7] - 设立程序包括地方政府前期公示、主管部门评估、国务院批准 名称一般不使用行政区划名称 [7] 分区管控制度 - 将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 基于生态特性与功能定位 [9] - 核心保护区除特定活动外禁止人类活动 一般控制区允许基础设施、科研及生态旅游等活动 [9] - 法律允许对管控规定作特殊调整 [9]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法律首次确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将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 [10] - 明确资源产权主体与权属边界 实现"底数明、权属实、边界清" [10] 全民共享机制 - 通过公众参与、扶持居民、社区共建、优先聘用、特许经营、票价优惠及志愿服务等制度促进全民共享 [13] - 全民共享体现公益性 保障公众享受生态服务与教育游憩权利 [12] 资金保障机制 -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 经费纳入各级预算 [14] -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基金、捐赠等方式支持 中央财政补助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费用 [14]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管护成效确定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15] - 推进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15] 综合执法体系 - 授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履行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16] -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整合执法资源应对跨区域问题 [17] - 明确管理机构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17]
国家公园法的十大亮点 |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09-12 23:15
国家公园法定概念 - 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国家公园概念 由国务院批准设立 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 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和海洋区域 [2][3] - 沿用了2017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提出的生态保护第一 国家代表性 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理念 [3] 行政管理体制 - 确立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 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5] -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各国家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政府行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等职责 [5] - 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防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各自为政 [5] 规划管理体系 - 建立三级规划体系 包括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总体方案 国家公园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公园总体规划 [8][9] - 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由国务院批准实施 筛选国家公园候选区 [9] - 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由管理机构编制 明确保护管理目标任务和保护措施 [9] 设立制度 - 确立国家公园设立理念 将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 自然景观最独特 自然资产遗产最精华 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纳入保护 [11] - 设立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 设立程序包括地方政府前期工作 公示 评估和国务院批准 [11] - 名称一般不使用行政区划名称 [11] 分区管控制度 - 将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 [14] - 核心保护区除特定活动外禁止人类活动 包括生态修复 科研观测 应急救援等 [14] - 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更多活动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 矿产资源勘查 生态旅游等公共服务活动 [14][15]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首次从法律上确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 将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 [17][18] - 明确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 划清国有与集体所有边界 解决权属争议 [18] - 实现底数明 权属实 边界清 促进生态保护责任落实 [18] 全民共享机制 - 鼓励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21] - 扶持原有居民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 优先聘用当地居民担任生态保护岗位 [21] - 设立免费开放日 对特殊群体实行免票或优惠票价 鼓励志愿服务活动 [21] 资金保障机制 - 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 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24] -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 捐赠等方式提供支持 [24] - 因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由地方政府补偿 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25] 生态保护补偿 -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根据国家公园规模和管护成效合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27] - 推进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27] 综合执法体系 -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履行自然资源 林业草原等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 [29] - 建立执法协作机制 整合分散执法资源形成治理合力 [29] - 授权管理机构行使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