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竞争模式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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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竞争模式迎来历史性重构关口
第一财经· 2025-10-28 21:15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经济结构和增长模式发生重要转变,传统以资本要素为导向的地方竞争模式已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并带来抑制服务业消费、损害企业创新收益、削弱区域增长极发展能力等负面效应 [1][2][3][4][5] - 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需重构地方竞争底层逻辑,从短期整治招商引资乱象转向长期建立新型竞争体系,其核心是从资本偏向型、同质型、保护型竞争转向劳动偏向型、分类型、激励型竞争 [6][7][8] - 改革的关键在于调整区域间利益分配框架,包括将更多税种按消费地原则分配、将区域协作嵌入考核体系、开发经济统计指标的区际分配机制,以打破旧有利益格局,促进要素合理流动 [9][10] 地方竞争模式的历史作用与时代局限 - 地方竞争曾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通过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性规定,有效促进了生产要素快速积累和企业扩大再生产 [2] - 该模式是早期特定约束条件下实现高速增长的可行选择,但伴随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其净贡献持续减弱,已不适应当下发展趋势 [2] 传统地方竞争模式与新发展要求的三重矛盾 - 矛盾一:经济增长结构由制造业为主转向服务业为主,202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6.7%,但地方竞争资源向制造业倾斜,抑制了服务业消费 [3] - 矛盾二:经济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中国资本边际产出率从2000年的近30%降至2019年的不足10%,而地方竞争通过“囚徒困境”式的补贴战减少了企业创新收益,抑制创新行为 [3][4] - 矛盾三:地区经济增长由“齐头并进”转向“稳步分化”,经济发展更依赖产业集聚形成的区域增长极,但地方竞争削弱了区域增长极的发展能力 [4][5] 构建新型地方竞争体系的基本原则与政策取向 - 基本原则包括不完全消除竞争以避免懒政怠政,以及将竞争目标从“局部增长”转向追求“空间配置红利”,例如人口流入地的GDP增长可按比例分配给流出地 [6] - 政策取向一:从资本偏向型竞争转向劳动偏向型竞争,引导地方政府通过构建宜居城市、提升公共服务来“争抢”劳动力 [6] - 政策取向二:从同质型竞争转向分类别竞争,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在不同类型地区(如粮食主产区、生态安全区)间开展专项竞争,实现“一类一策” [7] - 政策取向三:从保护型竞争转向激励型竞争,利用财政激励和转移支付机制,引导地方政府主动加入区域分工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和产业链措施 [8] 调整区域利益分配框架以支持改革 - 现行生产地原则的财税分配(如增值税上缴生产地)激励地方政府重投资轻消费,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9] - 改革方向包括将更多税种按消费地原则分配(如2025年重点工作中的消费税改革),并将区域协作指标(如产业链配套率、跨区域合作专利数)嵌入考核和财政奖补规则 [10] - 需开发经济统计指标的区际分配机制,对“飞地园区”、企业迁移等项目的产值在地区间合理分配,促进经济要素合理流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