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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政府投资基金新规 存量提质趋势明显
南方都市报· 2025-06-16 07:13
政府投资基金政策趋严 - 甘肃省和广东省政策均强调严格控制新设基金,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定位,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 [1][2] - 甘肃省政策更为严格,全文9次提及"严"字,涉及新设基金、退出机制、绩效评价等多个方面 [2] - 甘肃省明确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级政府投资基金,严控新设基金,被市场解读为更广泛、更严格的限制 [3] 各地推进"一号文"政策落地 - 黑龙江、山西等多地已陆续出台围绕政府投资基金的相关配套落地文件 [4] - "一号文"明确县级政府应严格控制新设基金,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4] - 已发布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文件主体结构基本沿用"一号文",涉及分级分类管理、统筹整合优化布局等方面 [4] 政府投资基金强化"尽职免责" - "一号文"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基金及管理机构"松绑",解决不敢投、不敢退、怕担责等问题 [5] - 强调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强化基金组建、日常运作、投资决策等流程的合规性 [5] - 广东政策要求细化明确绩效目标、募投管退机制、风险防控措施等关键因素 [5] 差异化政策举措 - 黑龙江政策单列基金直投,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可采用直投方式 [6] - 2024年第一季度新发起母基金规模1462亿,同比下降38.75% [6] - 广东政策调整管理费支付方式,从基金收益或利息中支付,打破行业惯例 [7] 管理费支付方式调整 - 广东政策要求管理费依据考核评价结果核定拨付,从基金收益或利息中支付 [7] - 甘肃政策提出按"基础管理费+超额收益分配"等方式兑现管理费 [8] - 黑龙江政策明确年度管理费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的2%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