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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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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被罚没超2.4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4-10 16:27
监管处罚与审计失职 - 河北证监局对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其案涉期间全部业务收入3,258.49万元 并处以罚款21,018.74万元 合计罚没24,277.23万元 [1] - 对6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并对其中2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中兴财光华的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未勤勉尽责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其审计业务收入3,258.49万元被认定为违法业务收入并被全部没收 [2] 审计服务对象与具体问题 - 中兴财光华连续多年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 [1] - 调查发现中兴财光华在审计过程中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 在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循环、采购和付款循环等多个关键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1] - 审计机构对异常大额预付款、向供应商付款使用内部审批单等多项重大异常线索未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1] 涉及的报告与文件 - 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 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 为东旭集团“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这些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 监管协作与未来方向 -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加强沟通协作 共享信息强化合力 [3] - 鉴于财政部已对中兴财光华作出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 且暂停范围涵盖证券领域 河北证监局未另行作出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3] - 监管机构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以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