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锁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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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审计机构独立性、公平性迫在眉睫
国际金融报· 2025-08-05 15:36
一是推动审计委托支付改革试点。交易所可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进行排名,建立事务所白名 单制度,对其委派相关审计项目。先期试点可针对风险警示、高质押比例、财务造假前科等高风险公 司,实施委托审计机制,由交易所选择白名单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审计费用由交易所中转 支付。 试点上市公司在支付审计费时,可扣留50%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质量保证金,存放于第三方托管账 户。若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按年度分批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若发现审计机构存在重大失 职,保证金转入"委托审计试点资金池",用于试点相关事宜。 二是构建审计意见争议的解决机制。设立上市公司审计复核中心,由中注协组织独立专家组成复核 机构。当上市公司对非标审计意见提出异议并准备起诉时,需先提交复核中心进行复核审计,复核中心 应在60日内出具权威审计意见,复核费用先由上市公司预付。若最终复核意见支持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计意见,复核费用应由上市公司相关董监高承担;否则,由原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近期,某上市公司将负责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推上了被告席,认为对方在审计报告中"草率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要求撤销报告并返还审计费。而这并非个例,2024年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