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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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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之后,反家暴亟待更多细节支撑
南方都市报· 2025-06-02 14:00
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与法律化 - 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多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要求教育 医疗 监护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对家暴 欺凌等侵害行为负有强制报告义务 [2] - 2021年该制度被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最高检同步启动强制报告倒查机制 实行每案必查原则 [2] 制度执行现状与挑战 - 制度执行成绩显著 多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强制报告被发现和追究 [3] - 仍存在基层接警不力 周围人视若无睹等现象 部分机构对"冷暴力"(如疏忽照顾)的识别和应对不足 [3] - 执行障碍包括"家暴是家务事"的错误认知 以及部分机构接到报告后的消极推诿行为 [3] 社会协同与机制完善方向 - 需强化普通公众和密接机构对强制报告的认知 基层执法需提升处置效率并建立追责机制 [4] - 未成年人保护需多环节协作 包括危机干预 心理康复 家庭关系修复等服务链条 目前需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 [5] - 广州市南沙区"亮星计划"通过训练家长采用正向教养方式 从源头预防暴力问题 [5] 制度优化关键点 - 需建立强制报告跟踪督促机制 确保每起报告得到妥善处理 避免"报告无回应"或"劝退"情况 [5] - 需持续通过典型案例重申强制报告的社会共识 打破介入未成年人侵害事件的实际阻碍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