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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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 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1 19:14
对外投资定义与范围 - 对外投资包括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投资 [1] - 经营性投资涵盖新店建设(租赁/特许经营方式开设、含租赁费用/装修/设备投资)、老店续租或改造、日常经营设备购置 [1] - 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子公司、项目合作、同业收购并购及增资 [1] - 固定资产投资涉及购买土地使用权自建商业物业或物流中心、购置商业物业 [1] 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 投资决策由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分级审批 [2] - 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的标准包括: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年度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标的净利润占公司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交易利润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 [2] - 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 [2] - 未达股东会权限的投资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实施 [3][4] 投资决策程序 - 投资建议由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提出 [4] - 相关部门初步分析后组织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项目建议书 经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4] - 超总经理办公会权限的项目提交董事会审批 [4] - 董事会或董事长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咨询论证 [4] - 需股东会审议的项目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 [4] 投资实施与监督 - 投资项目通过后由总经理负责实施 [4] - 实施中投资金额超原决策10%需原决策机构重新审批 若超权限需提交上一级审批 [5] - 完成后需进行投后评价 包括过程回顾、效益评价及目标实现程度 [5]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投资行为 独立董事有权进行检查 [5] 责任与处罚机制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违规或失当投资承担连带责任 [5] - 擅自越权审批造成损害需追究经济及行政责任 [5] - 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怠于职责造成损失可给予经济处罚及赔偿责任 [6] - 股东会及董事会根据损失及风险程度决定处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