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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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知识】农产品发票进项抵扣五大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6 08:54
农产品进项抵扣常见误区 - 农产品加计抵扣仅适用于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情形 若用于直接销售等其他用途则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1] - 企业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的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 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4][6] - 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按1%开具的农产品专票不得按9%进行抵扣 应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7][8][10] - 农产品核定扣除仅改变企业进项抵扣计算方式 但依旧需要企业按规定取得发票等交易凭证 [11][13] - 企业购入的农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4][1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 自2019年1月1日起 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统一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2] - 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需要留存备查资料 包括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24][25][26] -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因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 [28] - 劳务派遣单位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不包含已派出人员 以避免与接受劳务派遣企业重复计算 [30][31][32] - 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实际利润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而实际利润额主要用于企业预缴申报时使用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