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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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一道路工程监理、检测单位违规,合计被罚64万元
南方都市报· 2025-10-27 17:05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江门市建联检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监理单位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在东宁路(龙湖路-新港路)新建工程中将不合格的 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即"工程监 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 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 规定,即"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应予处罚,建议立案 调查。 项目背景:城市次干道,概算总投资7688万元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 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2号)B301.67.2等相关规定,对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新港路(南山路-东宁路)道路工程设计 ...
中南院集团子公司被罚: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齐鲁晚报· 2025-08-18 11:12
行政处罚事件 - 湖北中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工程秩序被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为1.474234万元人民币(即14742.34元)[1][2][3] - 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在锚杆施工过程中未严格依照图纸要求 采用水泥纯浆替代M30水泥砂浆进行注浆 违反《建筑法》第五十八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2][3] - 处罚依据为《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成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或经济损失[2][3] 公司背景 - 湖北中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尹磊 为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6][7] - 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5年6月 2018年8月成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2504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钱兵[6][7] - 中南岩土公司业务涉及岩土专业全产业链 包括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测量及监测、基坑支护工程等 现有员工100余人并共享中南院集团专家团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