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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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年度缴费工资热点问答第二期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7 09:27
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核心规则解读 - 重庆市用人单位需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社保缴费工资申报 申报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职工养老、医保等待遇 [1] - 社保缴费基数核定主要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国家统计局的相关解释也是核定依据 [9] - 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 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缴纳的社保公积金部分 不包括单位缴纳部分、工会经费发放的现金实物以及入股分红等资本性收益 [10] - 工资总额应按实际发放时间填报 但预发工资应填报在应发月份中 [11] 需计入工资总额的收入项目 - 单位根据上级政策自行组织评选和发放 或由上级拨付经费但由本单位自行分配的国家奖励 应计入工资总额 [3] - 属于劳动报酬性质且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现金和实物 如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 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 - 以福利货币化形式、定期随工资发放且可随意支配的差旅补助、津贴、补贴 应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收入项目 - 发放金额和对象均不由本单位自行确定的国家奖励 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4] - 非定期发放、出差时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的差旅相关支出 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 - 在标准额度内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女工卫生费、医疗卫生费及独生子女费 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 - 病残津贴并非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7] - 单位工会经费或账户中发放给职工的现金或实物 不计入工资总额统计 [6][10] - 工资总额计算以实际发放的劳动报酬为依据 因病假、事假等情况产生的扣款不包括在内 [8] 其他相关税务操作 - 销售方发票额度不足时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购销合同等材料申请额度调整 [17] - 购买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对相关购销合同进行确认 [17] - 个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 需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3] -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 免征增值税 [24][25] - 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 若符合新公告规定可按新规执行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