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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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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了解房屋租赁印花税的那些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1 09:25
租赁合同印花税政策要点 - 租赁合同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为书面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租赁金额,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 [3] -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均可免征印花税 [5] - 若合同每年均约定明确的租赁金额,企业应在书立应税凭证当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申报印花税 [5] - 若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应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若未分别列明金额,则从高适用税率 [5] - 若应税合同未列明金额,在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纳税人应于书立合同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书立情况,并在实际结算后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5][6] -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若合同未列明增值税税额,则应以合同列明的金额(含税)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7]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7] - 在2025年12月31日前,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7] -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7] - 若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若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申请退还或抵缴印花税 [7][8]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适用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主要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 [13] -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13][15] -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3][15] -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13][16][17] - 学历继续教育的48个月扣除期限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休学且学籍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 [18] - 纳税人同年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扣除总额可达8400元(学历教育4800元 + 职业资格教育3600元),但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19][20] - 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或取得的国外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1] - 处于本硕博连读博士阶段的学生,若父母已申报子女教育扣除,本人在读书当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只要有综合所得,即可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享受3600元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22] - 参加自学考试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3] - 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只要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即可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