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纠纷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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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榜一大哥”正式起诉旺仔小乔,80万元打赏费该如何界定
新浪财经· 2025-10-17 17:24
每个人都是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第一责任人。面对主播的各种承诺,务必保持必要的理性, 不能仅凭一时冲动和热情就盲目打赏 近日,抖音账号"别难过"宣称已经正式起诉"旺仔小乔",要求全额返还打赏款80万元。据报道,"别难 过"此前公开的律师函显示,他于2024年10月加入"旺仔小乔"粉丝团,因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声称"消费升 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诱导打赏,他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以及获得签名、线下见面、演唱会门票 等的合理期待,累计向平台充值人民币80余万元。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喜欢某个网红,为了当传说中的"榜一 大哥",不惜豪掷千金打赏80万元。事后冷静下来,又想把钱要回来。说实话,这种行为本身不值得同 情。但在法律语境下,在流量经济与法律规则的碰撞中,每一笔打赏的性质、每一句承诺的效力,的确 值得细细拆解。 这场纠纷的核心之一,在于厘清80万元打赏究竟是自愿赠与还是消费行为。若认定为消费,主播未兑现 承诺即构成违约;若按赠与处理,除非存在欺诈或胁迫,否则难以主张返还。有人认为,观众观看直播 后自愿打赏,类似小费性质,应属赠与合同关系。也有人认为,当主播明确以添加微信、线下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