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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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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两拨千斤 育企助转化
广西日报· 2025-12-26 11:16
政策核心内容 - 广西发布《广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拨转投”工作方案》,旨在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构建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周期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并与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深度衔接 [2] 政策出台背景与目标 - 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作为重要金融支撑平台,由财政出资引导并吸引社会资本,重点投资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等产业领域内达到投资条件的较成熟项目 [3] - 大量早期项目因技术成熟度不足、商业模式未成型、难以估值等问题,无法达到基金投资门槛,成为成果转化堵点,“拨转投”方案旨在填补这一早期项目支持空白 [4] - “拨转投”工作目标是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死亡之谷”,用财政资金支持早期高风险项目,并通过与基金衔接实现资金循环利用 [7] 支持对象与力度 - 政策重点支持广西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科技型企业 [5] - 支持技术需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已完成核心技术攻关且市场前景较好 [5] - 一般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5] - 企业最长可8年无偿使用“拨转投”政府支持资金 [8] 模式创新点 - 最大创新在于构建“资金+服务+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综合支持模式,区别于过去单纯的资金资助 [6] - 引入投资主体参与,不仅提供资金,更提供专业孵化服务,与企业共担研发风险并共享收益 [6] - 形成“早期孵化-成熟转投-收益回流-再孵化”的闭环,回收资金将回流至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实现财政资金循环利用 [6] 运作机制与流程 - 企业申报“拨转投”项目成功后,投资主体持有企业的股权转化权益,并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助其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以达到基金投资条件 [7] - 当企业成功获得第一笔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扶持资金可选择转化为股权,股权估值参照此时的市场化融资估值确定 [7][8] - 若企业选择不转股,则需按原渠道退回已拨财政资金,资金将注入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9] - 项目实施程序包括项目征集、评审、立项签约、转股前管理、股权转化、转股后管理、股权让渡、收益回流基金等环节 [9] -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实施期满转股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 [9] 关键角色:投资主体 - 投资主体是衔接“拨转投”与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核心纽带,性质多为国有企业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合作/受托管理机构 [10] - 投资主体参与项目评审,需对拟立项单位开展尽职调查,并结合基金投资导向判断项目培育价值 [10] - 转股前,投资主体为被投企业提供运营管理、投融资对接等专业服务 [10] - 转股后,由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权利,负责持股管理、股权让渡,股权让渡收益按规定回流至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10] 考核与验收 - 项目实施期满按科技项目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未通过的按原渠道退回结余资金 [9] - 若实施期满前达到转股条件并完成转股,则视同项目验收通过 [9] - 项目承担单位已使用的资金待项目达到条件后进行股权转化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