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填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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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万买的奔驰投保52万,被严重追尾后几乎报废,其保司却只赔24万
齐鲁晚报· 2025-10-21 08:58
事件概述 - 一名车主驾驶的梅赛德斯-奔驰EQS450+在高速上发生严重追尾事故,车辆接近全损,维修费用高达53万元 [1][6] - 交警认定车主无责,对方车辆负全责 [5] - 车主于2023年2月以675,552元购买该试驾车,并于2025年3月投保了520,410元的车损险 [6] - 责任方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仅同意按二手车市场价赔付约24万元,与车主投保金额产生巨大差距 [6] 保险理赔原则冲突 - 责任方保险公司(中国人保)的理赔依据是“损失填补原则”,即按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市场价值赔偿,评估同款二手车市价约为24万元 [7][8][10] - 车主承保方(太平洋保险)的车损险保额520,410元,是基于新车购置价并乘以折旧系数测定 [7][9] - 行业惯例指出,通过自己保险公司理赔是“保多少,赔多少”,而通过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则是“值多少,赔多少” [7][10] 车辆属性与价值评估 - 涉事车辆法律上被认定为二手车,因其已完成从4S店到个人的所有权过户 [7][11] - 车辆实际价值评估需综合考虑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市场折旧等因素,但当前系统对试驾车等非标准车辆的估值精度存疑 [10][11] - 根据《保险法》,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承保方有责任在承保环节审慎核价 [10][12] 行业问题与解决路径 - 事件暴露出车险行业承保时核定的保额与出险理赔依据的实际价值可能存在巨大差距的问题 [9] - 行业需要更精细化、更透明的价值评估标准,特别是对于非标准二手车 [10] - 建议的解决路径包括要求保险公司提供详细评估报告、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鉴定价值、通过投诉调解或法律诉讼解决争议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