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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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浪财经· 2026-01-04 07:23
文章核心观点 - 山东省政府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并发布了《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24] 政府投资定义与原则 - 政府投资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2] - 政府投资原则、资金投向和方式需符合《政府投资条例》规定 [3] - 政府投资需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没有依法合规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实施 [14] 管理职责分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4] - 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审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4] 政府投资决策流程 - 政府投资项目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并按权限和程序报批 [5]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谁出资、谁审批”原则,由安排资金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6] - 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时,应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7] - 除涉密项目外,项目单位需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办理审批手续 [8] - 初步设计提出的投资概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估算10%的,项目单位需重新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 发展改革等部门应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 [13] - 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投资概算时,原则上坚持先评估、后决策,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评议 [13] - 对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规划、总投资较小、建设内容单一、为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等类型的项目,可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 [13]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根据项目储备和年度任务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党委审定 [15] -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需明确项目单位、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工期、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绩效目标等事项 [15] -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不得实施或进入招标程序 [16] -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需和本级预算相衔接,未纳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 [17]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监管 - 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理建设制度,鼓励实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8] - 政府投资项目需按批准的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 [19] - 建设规模超过原初步设计批复规模10%以上或建设内容作较大调整的,需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19]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20] - 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等原因需调整概算的,必须事前按规定程序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20] -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 [21] - 项目单位需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21] - 对于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项目进度情况,不再要求项目单位填报 [22]
《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大众日报· 2025-12-31 08:59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并激发社会投资活力,该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政府投资定义与范围 - 政府投资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1] 政府投资决策管理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谁出资、谁审批”原则,由安排资金的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1] - 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审批或核定 [1] - 相关部门需在承诺期限内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1] -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或明确资金来源,对没有依法合规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实施 [1]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储备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党委审定 [2] -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未列入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实施、不得进入招标投标程序 [2] -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未纳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 [2]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 政府投资项目应按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或设计方案 [2]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保持合理政府投资力度,优化政府投资结构
经济观察网· 2025-12-18 11:15
政府投资管理 - 核心观点为切实管好用好政府投资 保持合理政府投资力度并优化其结构 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1] - 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资方向与重点 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1] - 强化“两重”性质 坚持自上而下 注重软硬结合 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1] 预算内投资与专项债券 - 管好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 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计划执行效率[1] - 研究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 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1] 投资统筹与监管 - 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 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 以更好统筹政府投资需求和能力[1] - 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 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 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挤占挪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