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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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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布!事关新能源汽车
格隆汇· 2025-10-10 11:56
政策调整概述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1][2] - 此次调整旨在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需要,并与新发布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相衔接 [2] - 新政策标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3] 技术标准更新内容 - 对节能乘用车、节能轻型商用车、节能重型商用车的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 [1][2] - 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调整 [1][2] - 具体技术标准更新内容详见公告附件1至附件4 [1][4] 政策实施时间与过渡安排 - 新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第10号公告同时废止 [3] - 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申请的车型,其技术要求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3] - 2026年1月1日(含)起新申请的车型需符合新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将列入新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 - 新目录自第八十二批开始,公告后第六十五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同时废止 [3] 现有车型处理方式 - 新目录公告前,已列入第四批至第八十一批目录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否转让,可继续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3] - 原目录中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新目录 [3] - 不符合新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应于2026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和重新申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