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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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创新普法工作,赋能普法宣传质效
中国发展网· 2025-07-17 15:14
"线下+线上",筑牢阵地。全县建成各类法治文化基地、广场、长廊194处,村居法治文化墙、法治宣 传栏覆盖率达100%;全县187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普法活动75场(次);以"法 律明白人"管理系统为依托,组织开展线上学习,人数达到650人,集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等专题普法 活动4500余场次,受众近28万人次;组织全县律师深入乡镇开展"庭院说法"普法宣传活动18场(次); 依托以"泗县发布"双微平台为龙头的网络传播矩阵,开设"网络普法""普法公益小课堂""江淮普法行"等 专栏10余个。 "人才+创新",精准普法。注重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县、镇(街道)普法工作专职人 员。积极发展普法志愿者队伍,吸纳法律工作者、教师、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等参与普法活动。持续开 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培养至少6名"法律明白人",并加强培训和管理,发 挥其在基层普法中的"领头雁"作用,遵循"按需供给"普法新模式,"靶向式"精准普法,真正让法治走到 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吴林林) 中国发展网讯 近年来,安徽泗县普法工作始终注重内容创新,树立普法创新的效果导向,实现普法内 容与群 ...
法官表述不当?普法也要讲章法
南方都市报· 2025-05-12 20:42
案件事实更正 - 法院更正了普法案例中两名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原告59岁,被告29岁,均为女性[1] - 将原告行为从“突然转身”更正为“放慢脚步接电话,后停下缓慢转身站住”[1] - 将被告行为从“未保持安全距离”更正为“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1] - 法院承认此前关于“安全距离”的表述存在使用不恰当的问题[1] 普法工作问题与影响 - 普法节目中出现对当事人行为、性别等描述的事实性错误,属于审校把关的底线问题[2] - 案例讲述出现“造词”“造法”、与事实不符的低级错误,会导致案例失真、普法失效[2] - 此类错误会带来错误的示范效果,损伤法律的权威和当地法院的公信力[2] - 一次普法乌龙的破坏力不容小觑,有必要厘清责任、进行追责[2] 法院回应与改进 - 当地法院进行了及时更正并重新普法[2] - 法院提出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 - 有必要追根究底出现普法乌龙的具体原因,避免类似情况再发生[2] - 需审视普法法官是否对案情细节不清,或未严肃对待普法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