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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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有关草案和报告
河南日报· 2026-01-28 07:10
责任编辑: 王靖 围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养老服务、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等人民群众关切的话题,代表们畅所欲 言。杨华代表建议,应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将网络素养教育全面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进一步夯 实家庭监护责任,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治的预防新格局。王子龙代表建议, 进一步加大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力度,鼓励利用社区闲置资源改造嵌入式养老设施,加强养老机构管理 与护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让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曹永彬代表 建议,要大力培育数字文化新业态,促进河南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用数字的"心跳"激活沉睡的历史文 化资源,以文化数字化助力文旅强省建设。(记者 金京艺) 1月27日,出席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召开分组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和草案、预算报告 和草案。 在各代表团审议现场,代表们谈感受、讲体会,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 绕省委部署,聚焦民之所盼,关注改革之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交出了一份担当作为、 守正创新的履职 ...
代表委员“检”阅|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建议:加快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监督机制
新浪财经· 2026-01-11 23:08
核心观点 -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建议检察机关应强化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监督机制,以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团伙化趋势,筑牢犯罪预防防线 [2] 分级干预机制现状与问题 - 实践中,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面临机制衔接不畅、部门协同不足、实效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2] - 新乡市检察院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已率先推动建立分级干预矫治监督平台,该平台依托系统化设计与数字化支撑,实现了风险科学评估、措施精准匹配、多方协同联动与全程动态监督 [2] 分级干预机制的具体建议 - 干预工作需告别“一刀切”,走向精细化,机制应融合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一般预防”、针对不良行为者的“特殊预防”、旨在防止再犯的“再犯预防”这三个层级体系 [3] - 通过科学评估与动态分级,自动匹配从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到家庭教育指导、专门矫治等措施,形成“评估—干预—反馈—调整”闭环,实现“一人一策、精准矫治” [3] - 机制建设须坚持“多方联动、数据赋能、安全为本”,建议检察机关与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及专业社会力量共同构建信息互通、职能衔接、合力帮教的协同网络 [3] - 需筑牢数据安全防线,确保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安全可控 [3] 实践探索与未来展望 - 新乡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持续探索令人鼓舞 [3] - 代表表示将继续保持与检察机关的紧密联系,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实效果发展 [3]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新浪财经· 2026-01-11 03:31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通过司法社工的一线观察,深入分析了涉罪未成年人暴力行为背后的心理与社会根源,指出近三分之一的聚众斗殴案件起因可归结为对他人目光的“敌意归因偏见”,这折射出留守儿童等群体因情感缺失、监护薄弱导致的认知扭曲与情绪调节障碍 [1] - 文章介绍了检察机关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教育矫治的司法实践探索,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心理辅导、社会公益服务等综合手段,致力于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灵重建与行为矫正 [2][3] - 文章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司法、教育、家庭与社会协同构建防护体系,通过社会情感学习、强制亲职教育、社区支持平台等措施,从源头培养青少年的情绪管理与冲突化解能力,为其安装“心理滤光镜” [4] 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动因 - 在接触过的近百个案件中,聚众斗殴类型占比高达六成,其中近三分之一的孩子将斗殴起因归结为类似“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的情境,将无意的一瞥解读为对尊严的侵犯和挑衅 [1] - 暴力行为是缺乏“理性过滤”的自我防御,案例如16岁的小昕,其成长背景为留守儿童,母亲离家、父亲缺位且暴力管教,童年长期遭受斥责与欺凌,导致其自我价值感脆弱,将外界目光普遍解读为威胁,并习惯以攻击性行为确认存在感 [1] - 青少年情绪处理方式有其生理基础,他们更倾向于直接从大脑的杏仁核做出情绪反应,而未经过负责理性的前额叶皮质充分审查,这导致其容易误读他人表情和意图 [1] - 许多孩子的对立违抗行为是渴望关注而不得的错误求救信号,若在青春期未被及时干预,可能发展为系统性的“品行障碍”,甚至部分人在成年后表现出“反社会人格”特征 [1] 司法矫治模式转型 - 检察机关的司法理念正从“惩罚为辅”转向“教育矫治为核心”,致力于实现“案结‘心’了”,将司法作为矫治的起点而非终点 [2] - 通过社会调查与心理评估区分行为的主观恶性与由心理创伤、认知扭曲导致的行为变形,对于后者适用具有明确矫正功能的附条件不起诉 [2][3] - 考验期的核心矫正功能包括:完成系统的心理辅导以学习识别与管理情绪、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以重新锚定自我价值、接受家庭亲职教育以修复情感纽带 [3] - 专业力量深度融合,司法社工与心理咨询师从“辅助”走向“核心”,采用认知行为疗法进行“思维解套”训练,并利用艺术治疗、团体辅导、心理剧等方式帮助孩子安全表达情感,进行触及心灵深处的微观重建 [3] 社会综合预防体系 - 预防犯罪需构筑司法、教育、家庭、社会共同编织的安全网,教育系统应成为“心理疫苗”接种站,将社会情感学习纳入必修课,系统培养孩子识别情绪、共情他人和化解冲突的能力 [4] - 家庭是需要修复的“第一课堂”,通过“强制亲职教育”与社区家长学校,帮助父母理解养育的情感陪伴与规则建立功能,将家庭沟通模式从“训斥—对抗”扭转为“倾听—引导” [4] - 社会应成为温暖的“接纳港湾”,大力发展青少年事务社工,在社区建立健康的青少年活动空间与支持平台,为困境孩子提供正向的朋辈影响与成年导师关怀 [4] - 整个社会需摒弃“天生坏人”的刻板印象,通过理性公共讨论理解个体悲剧的复杂成因,共同倡导崇尚理性、尊重与责任的健康成长文化 [4]
加快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监督机制
新浪财经· 2026-01-09 08:11
核心观点 -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建议检察机关应强化监督职能,加快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监督机制,以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团伙化趋势,筑牢犯罪预防防线 [2] 分级干预机制现状与问题 - 实践中,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面临机制衔接不畅、部门协同不足、实效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2] - 新乡市检察院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已率先推动建立分级干预矫治监督平台,该平台依托系统化设计与数字化支撑,实现了风险科学评估、措施精准匹配、多方协同联动与全程动态监督 [2] 分级干预的具体建议 - 干预工作需告别“一刀切”,走向精细化,机制应融合面向广大未成年人的“一般预防”、针对不良行为者的“特殊预防”、旨在防止再犯的“再犯预防”这三个层级体系 [3] - 通过科学评估与动态分级,自动匹配从法治教育、行为矫正到家庭教育指导、专门矫治等措施,形成“评估—干预—反馈—调整”闭环,实现“一人一策、精准矫治” [3] 机制建设的支撑要素 - 机制建设须坚持“多方联动、数据赋能、安全为本”,建议检察机关与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及专业社会力量共同构建信息互通、职能衔接、合力帮教的协同网络 [3] - 在数据赋能的同时,须筑牢数据安全防线,确保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安全可控 [3]
治理校园欺凌要关注“人”
经济观察报· 2025-09-12 20:39
案件处理结果 - 广西苍梧县石桥中学学生欺凌事件中,县教育局责令对涉嫌工作失职失责的校长、副校长及班主任停职检查[2] -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被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2] - 此次处置力度显著高于常规,反映出事件的严重性并回应了社会舆论对严肃处理校园欺凌的呼声[2] 法律与治理演变 - 今年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针对校园欺凌的治理条款,明确公安机关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欺凌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矫治教育等措施[3] - 新法规定若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责任人员将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3] - 立法和司法态度呈现“可以宽容但绝不纵容”的变化,强调“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3] 现有治理模式的反思 - 我国以往对校园欺凌大多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公安机关不敢轻易行使治安处罚权[2] - 传统处理方式导致责任不能明晰、受害者人格尊严得不到尊重,既亏欠受害孩子,也让施暴者错过矫正时机[2] - 近年来恶性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如2024年甘肃广河县某中学掌掴案、2024年湖南吉首某校园殴打案,皆因视频流传引发广泛关注[2] 矫治教育的具体实施与关注点 - 矫治教育措施包括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以及责令接受社会观护等[3] - 将学生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意味着涉事未成年人需脱离原教育和家庭环境,针对性质和后果更严重的行为[3] - 本案中需关注9名被罚学生是否实施同样性质欺凌、有无主从关系、处罚是否宽严相济,且决定需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4] - 中国政法大学调研发现,很多县市尚未建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4] 治理的根本原则与未来方向 - 对校园欺凌案的处理需回到“人”身上,关注被伤害个体安全感的重建和心理支持,同时为施暴个体提供个性化挽救方案而非仅疾风骤雨执法[1][4] - 应总结本案在校园欺凌治理上可复用的经验及应汲取的教训,而非单纯以“从严从重”方式平息公众焦虑[3] - 让每一份矫治都对准问题根源,是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佳方式[4]
以案为鉴构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基石
北京青年报· 2025-07-30 03:44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家庭教育指导 - 最高检联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发布第四批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旨在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实践 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工作 [1] - 家庭教育严重缺位或失当是未成年人犯罪关键诱因 典型案例通过28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真实转变 印证家庭教育是预防犯罪第一道防线 [1] - 案例为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供现实指引 强调家庭教育对防止子女滑向犯罪深渊的核心作用 [1] 家庭教育问题与干预措施 - 涉案家庭普遍存在"监护缺位"与"管教失当"问题 家庭教养方式扭曲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失范 [2] - 典型案例提供具象化操作范本 包括强制家庭教育指导令、分级干预模式等制度创新 弥合家长认知与实践鸿沟 [2] - 多部门协同和个性化指导方案成为可复制经验 帮助家长筑牢预防犯罪根基 [2] 长效机制与社会协同 - 需建立司法机关与妇联、关工委的深度协作机制 形成贯穿诉讼全程的一体化支持网络 [3] - 典型案例引领效应需长效保障 通过判后帮教、社区矫正等环节巩固家庭教育指导成效 [3] - 推动全社会对家庭教育法定责任的共识 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将"依法带娃"提升至国家治理层面 [3] 家庭教育的社会价值 -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基石 典型案例作为实践样本加固犯罪预防堤坝 [4] - 以案为鉴可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并防范潜在犯罪风险 从源头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4] -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纵深发展关乎民族未来 典型案例为国家法治托底责任提供示范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