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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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央视网· 2026-02-26 16:49
监管动态与政策部署 - 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近期调度部署,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针对生产、储存、销售环节的隐患排查 [1] - 应急管理部提醒,在元宵节前,各地应结合烟花爆竹燃放特点,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并广泛开展安全提示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5] 地方专项检查行动 - 在四川南充,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深入仓储企业和销售网点进行检查 [3] - 检查重点包括储存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放、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标识是否齐全以及日常巡查记录是否规范 [3] - 现场测试发现部分消防栓水管存在漏水现象,以及工作人员对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检查人员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3] - 在山东威海,消防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场所危险标志、生产厂家与进货渠道合规性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并随机提问工作人员消防安全知识 [5] - 检查人员提醒场所负责人需定期自检自查销售点、储存点的消防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
张掖市全链条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护航春节平安祥和
新浪财经· 2026-02-24 11:55
政府监管动态 -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风险增大,政府高度重视并强化安全监管[1] -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部署并带队对批发企业及零售门店进行专项督导检查[2] - 市安委办连续召开工作会议和每日视频调度会议,以压实责任并细化工作举措[2] 跨部门监管行动 -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多轮次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3] - 检查重点包括经营资质、产品流向、储存条件、消防设施及违规储存行为[3] - 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摸底核查,并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 - 公安部门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3] -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派出数百个检查组,检查零售店770余户(次)[3] - 行动督促整改问题隐患380余项,查处多起案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百余箱[3] 具体监管措施 - 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八项硬措施”,从源头防范风险[4] - 督促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自查储存量超标、周边安全隐患及消防设施有效性等关键环节[4] - 全市455名监管人员及企业安全员在重点时段和区域进行现场盯守[4] - 对批发企业和零售门店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警示约谈,压实主体责任[4] 市场与消费者引导 - 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多渠道宣传安全燃放知识[5] - 在所有批发企业、长期及临时零售点显著位置全覆盖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5] - 发放宣传资料超过1.5万份,引导群众至合法网点购买合格产品并安全燃放[5] - 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非法经营、储存线索[5]
一地查获非法烟花爆竹500公斤!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进行中
新浪财经· 2026-02-22 15:37
专项行动概况 - 广东省多地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旨在加强安全监管,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1] - 专项行动覆盖东莞、湛江、清远、汕头、梅州、揭阳等多个地市,由应急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行[1][3][5][7][8][13][14][16] 东莞地区执法成果 - 厚街镇在一次夜查行动中,查获非法烟花爆竹约500公斤,查处非法储存、售卖点10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宗,现场制止非法燃放行为12宗[1] - 桥头镇在春节假期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80人次,查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30公斤,查处非法经营案1宗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34箱,刑事拘留2人,另查处1宗非法运输案收缴烟花爆竹319箱[3] 湛江地区执法成果 - 遂溪县检查10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箱,并责令对隐患问题整改[5] - 赤坎区抽查20余家小卖部、便利店,查获烟花爆竹5箱共70余斤,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7] 清远地区执法成果 - 东城街道查扣2批次拆零销售的烟花爆竹[8] - 飞来峡镇出动85人次,检查商铺141间次,劝导违法燃放行为49宗[10] 汕头与梅州地区执法案例 - 汕头潮南区查处一家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水果店,该店未取得任何许可且为“下店上宅”模式,仓库无防火措施,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全部非法烟花爆竹[13] - 梅州蕉岭县查处一处非法储存窝点,该窝点设施简陋、无消防设施且紧邻居民楼,执法人员查封扣押304箱烟花爆竹并转运至专用仓库[14] 揭阳地区执法案例 - 榕东街道查处1个非法储存窝点,缴获一批烟花爆竹,现场抓获非法燃放人员1人,公安机关已刑拘1人,另有4名涉案人员接受行政处罚待评估[16] 烟花爆竹高危属性与监管重点 -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18][19] -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安全隐患极大[19] 安全储存与运输规范 - 储存烟花爆竹不应大量堆放在密闭仓库或高温环境下,应分区管理,家庭储存应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并减少存量、缩短时间[24][25] - 运输烟花爆竹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需悬挂易燃易爆警示标志,装载车厢不得载人,禁止邮寄或夹带[27][29] 经营与购买安全规范 -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需与周边建筑保持安全距离,批发企业需进行安全评价,零售负责人需经过安全教育,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并设专人管理[32] - 消费者应到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店购买,检查产品外观完整、标识齐全,勿购买“三无”或“白杆”产品[33]
事关烟花爆竹,辽宁两地发布重要通告!
新浪财经· 2026-02-21 13:57
大连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通告核心内容 - 近期江苏连云港、湖北宜城发生烟花爆竹零售店爆燃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前正值春节、元宵节期间经营、运输、燃放活动高峰期,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 [1] - 为进一步强化大连市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此通告 [1] 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 - 烟花爆竹经营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或通过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渠道非法经营 [1] - 批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六严禁”,包括严禁经营超标、违禁、三无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产品与正常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及在仓库内拆箱组装等 [2] - 零售店(点)严禁销售非法生产、假冒伪劣、超药量超规格等超标违禁产品,严禁销售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严禁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 [2] - 零售店(点)须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三个务必”,“五个严禁”包括严禁“下店上宅”经营、超量储存、店外摆放、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三个务必”包括务必专人现场盯守、严控进店人数、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同时严禁“前店后宅”、店外摆摊、店内使用明火及吸烟 [2] 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居民楼、车库、出租屋、废旧厂房、闲置院落、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等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3] - 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要严格按许可载明范围、储量储存,严禁超量超许可范围储存,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 - 各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强化本辖区内非法储存行为的摸底排查与常态化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对发现的违法储存行为及时移交查处 [3]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 -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从事烟花爆竹运输活动,严格道路运输许可审批,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4] - 运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厢式专用车辆或集装箱,配备专业押运人员,悬挂明显警示标志,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4] - 严禁使用非专用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运输,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进货、跨区域违规运输、私自改变运输路线或时间,严禁利用物流、寄递、客运车辆夹带、藏匿烟花爆竹,严禁个人随身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 - 加强对运输车辆“车、人、证、货”查验,重点查处一证多运、往返多地、中途卸货、运输超标违禁产品等违规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输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 严格规范燃放行为 - 严格执行大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要求,严禁在划定的管控区域及场所内燃放 [6] - 因节日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须依法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严格审查资质资格,做好安全保卫和警戒,临时存放场所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 [6] -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规定,在允许燃放区域内选择安全区域、规范方式燃放,不购买、不燃放超标违禁产品,不在零售店周边、人群密集处、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燃放 [6] 监管与工作要求 -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同配合,严格落实“打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全链条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加大网络违法信息排查和打击力度,强化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举报奖励,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高压管控态势 [6] - 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通告要求,依法取得许可,规范经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7] - 广大居民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做到不非法生产、购买、储存、运输、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积极参与安全管控,主动劝阻违法违规行为 [7] -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将视情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安全,举报渠道包括大连市应急管理局12345和大连市公安局110、12345 [7] 本溪市烟花爆竹全面再排查紧急通知核心内容 - 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溪市安委会决定对全市销售、存储、运输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再摸底、再排查 [8] 组织领导与工作方式 - 市级层面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部门组成市级联合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全面排查 [9] - 县区层面要参照市级模式,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力量,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集中燃放点进行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拉网式排查 [9] 各部门工作职责 -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经营单位审批,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牵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0] - 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等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10] -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无资质运输行为 [11]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 [12] -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指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参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12] - 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管理区域内楼道、楼顶、开放式阳台的清理工作和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提醒、劝阻工作 [12] - 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落实销售规定,配合查处商贸领域非法销售行为 [12] - 各县(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取缔室外摆摊经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对问题隐患实行闭环管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下班前报送当日排查情况,对楼道、楼顶、开放式阳台进行再清理,引导群众到集中燃放点燃放 [12] 排查内容 - 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行为:经营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严禁未经许可经营或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电商平台等网络渠道非法经营,批发企业严禁供应非法生产、来源不明的产品或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产品,零售单位严禁销售非法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产品,零售点严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店外摆放、占道经营、试放燃放、店内使用明火及吸烟、销售超标违禁产品 [13] - 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储存,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地下车库、沿街商铺、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院落、仓储夹层、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隐蔽场所非法储存,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核定的范围、品种、数量规范经营,严禁超许可范围、超品种规格、超核定限量存放,严禁违规代存、混存、私藏非法产品,严禁在非专用仓库、非指定经营点位违规存放 [14] -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未经许可严禁从事运输活动,运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车辆,配备押运人员,悬挂警示标志,严禁使用非专用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运输,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进货、跨区域违规运输、私自改变运输路线或时间,严禁利用物流、寄递、客运车辆夹带、藏匿,严禁个人随身携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输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切断非法运输链条 [14][15] - 严格规范燃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加油站、输油气管道、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等易燃易爆区域,和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场所,以及生态园、树林、草原等其他重点防火区域燃放,确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须依法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申请,经严格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后方可实施,主城区相关街道要提醒督促群众到指定集中燃放点进行燃放,不得在零售店周边、人群密集处、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燃放 [15] 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 排查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 [16] - 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发挥行业部门监督指导作用,发动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强化对本辖区内非法储存行为的摸底排查与监督,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发现违法储存行为及时移交查处 [17] -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履行监管职责,指派业务骨干参与排查,加强协作配合,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排查情况、违法线索、查处结果等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技术指导和政策宣讲,严禁引发舆情 [17] -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及时收集整理非法储存、燃放引发安全事故的典型违法案例通过媒体平台公开曝光,深入剖析案例背后的违法事实和危害后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17]
广东多地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6-02-21 09:11
行业监管动态 - 烟花爆竹行业进入销售旺季,广东多地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及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旨在保障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1] -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指出,江苏、湖北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暴露出零售店在许可证载明场所外摆放、超量存放、藏匿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1] - 专项行动发现,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问题在行业内同样存在 [1] 非法储存与经营案例 - 广东省烟花爆竹联合督察组在梅州市兴宁市叶塘镇一铁皮屋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窝点,现场核查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达两千多箱(件),属于当地某零售点在许可场所外非法储存,产品已被安全转运并查封扣押 [1] - 潮州市专项行动小组在凤塘镇粦畔村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窝点,查获烟花爆竹约500箱,其中烟花约200箱、“铳脚”3箱、鞭炮约300盘,产品已扣押转移,案件交由公安部门调查 [1] 非法运输环节查处 - 运输环节存在隐患,汕尾陆丰市潭西镇祠堂村查获涉案运输货车3辆,依法查封21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630件,截断了一条非法运输链条 [2] - 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工业园区查获一起非法运输案件,现场共发现烟花爆竹202箱,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 - 春节期间,广州消防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频次,采用“检查+宣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经营者消除火灾隐患 [2] - 具体检查案例显示,广州增城区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且紧邻产品存放区、灭火器规格偏大且摆放不便等安全隐患,不符合零售点实际配备要求 [2] - 广州消防表示将持续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回头看”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全力维护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
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视频调度会议召开 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新浪财经· 2026-02-21 08:48
政府监管动态 - 省级领导率队赴清远市佛冈县现场检查春节假期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并召开全省视频调度会议 [1] - 会议旨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 对春节元宵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 [1] 零售环节监管要求 - 检查组抽查零售店 重点检查八项硬措施落实情况 [1] - 强调严禁在零售店100米内燃放试放 严禁超量储存 [1] - 要求立即对全省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整治 [2] 全链条安全监管措施 - 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 [2] - 加强批发企业动态监管 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 严查违法运输行为 [2] - 加大燃放环节巡查管控力度 [2] 非法行为打击与宣传教育 - 要求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 强化非法行为追踪溯源和行刑衔接 [2] - 要求加大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宣传 教育引导群众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2] 其他高危行业领域监管 - 要求举一反三加强矿山、消防、危化品、工贸等高危行业领域监管力度 [2] - 加强游船客船安全监管 持续推进道路交通、民航铁路、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 [2]
两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被通报!
新浪财经· 2026-02-21 07:48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务院安委办印发通报 针对江苏连云港和湖北襄阳近期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事故进行部署 要求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安全形势稳定[3] - 通报指出两起事故暴露出五个突出问题 包括零售店附近燃放管理失控、“超市式”自选销售模式聚集大量人员、零售店在许可场所外摆放产品及超量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经营许可把关不严以及地方事故警示信息传达不到位[3] 排查整治要求 - 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 对所有零售店(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零售店安全管理和周边风险管控[4] - 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 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环节安全管控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 - 要求加大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宣传 普及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 并保持“打非”高压态势 开展节日期间专项行动[4] 具体管控措施 - 强调聚焦“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深入排查整治 共计八项硬措施需落实到位[4] - “五个严禁”具体包括:严禁“下店上宅”经营 严禁超量储存 严禁将产品摆放至店外 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 严禁在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4] - “三个务必”具体包括:务必专人现场盯守 务必严控进店人数 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4] 政策执行与监督 -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已将“五个严禁、三个务必”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和每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5] - 已同步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暗访检查 以推动各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防范事故发生[5]
辽宁省安委办、辽宁省应急厅召开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视频调度会
新浪财经· 2026-02-20 21:27
事件背景与政府响应层级 -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一烟花爆竹零售店发生爆燃事故 造成12人死亡 [1] - 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视频调度会议 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措施 [1]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连续召开三次全省专题视频会议进行传达部署 由省安委办主任、应急厅厅长主持会议 [1] - 会议传达了中央及省级主要领导批示精神 并通报近期督导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 [1] 监管与责任落实措施 - 要求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直接与县区主要负责同志沟通 推动县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真正负起责任并沉到一线 [2] - 强调通过“一竿子插到底”的暗访检查压实责任 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曝光 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2] - 推动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协调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等多部门协同作战 压实属地责任、管理责任和商铺责任 [2] - 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持续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 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2] 零售环节安全管控重点 - 聚焦零售点及周边安全管控 应急管理部门需会同公安等部门研究划定零售店周边禁放区并明确管控措施 [2] - 要求从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专人盯守、限量存放、禁烟禁火等规定 [2] - 在营业高峰期要求采取限流措施 严防人员聚集带来的重大风险 [2] 检查执法与问题整改 - 要求对零售店开展“过筛子”式检查 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 [3] - 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共性典型问题举一反三 对零售店进行“回头看” [3] - 抽调力量成立检查组下沉一线 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严格排查、严格执法 抓实全链条监管特别是燃放安全 [3] - 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到位的零售店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必要时坚决予以关停 [3] 宣传教育与社会共治 - 要求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及农村“大喇叭”等渠道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 [3] - 结合事故教训重点警示群众燃放必须远离房屋、店铺和易燃物 并自觉遵守零售店周边禁放规定 [3] - 督促零售店在醒目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 对进店顾客开展安全提示 [3] - 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并安全文明燃放 以筑牢群防群治的安全防线 [3]
筑牢春节安全防线 集安市榆林镇严查烟花爆竹销售点
新浪财经· 2026-02-20 19:26
行业监管动态 - 春节期间 集安市榆林镇联合公安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1] - 联合检查组全面核查各销售点经营资质 场所安全条件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3] - 检查重点包括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销售点布局是否合规 产品储存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3] 公司运营与合规要求 - 工作人员向经营商户发放“三个务必 五个严禁”安全宣传单 并面对面讲解安全经营要求以强化责任意识 [3] -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商户立即整改 [3] - 此次检查旨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 行业影响与效果 - 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5] - 此次检查压实了烟花爆竹经营主体的安全责任 [5]
多地党政“一把手”暗访烟花爆竹
新浪财经· 2026-02-20 14:11
行业监管动态 - 应急管理部于2月18日派出明查暗访组,旨在督促各地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 [1] - 2月19日,浙江、湖北、江苏、黑龙江、甘肃等多个省份的市、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暗访烟花爆竹零售及储存点 [1] 地方政府检查行动 - 浙江省杭州市委书记刘非暗访萧山区批发零售网点及存储仓库,检查进货渠道、购买登记及安全规范宣讲情况 [1][3] -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委书记陈栋暗访九集、清河等地,现场指出问题隐患并要求立行立改 [3] - 陕西省安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组建5个暗查暗访组,检查59家零售点及4处景区交通点位,共发现80项问题隐患并限期整改 [3] - 江苏省南通市委书记吴新明暗访通州区零售点,对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3] - 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韩雪松督导庆安县经销场所,强调安全第一 [3] - 甘肃省定西市市长武和谦检查安定区零售店及批发公司,查看经营资质、储存、消防设施及安全培训等情况 [4] - 湖北省仙桃市市长熊享涛检查零售店,叮嘱业主汲取事故教训 [4] - 湖北省丹江口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检查批发公司及乡镇零售点 [4]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区长检查两家零售店,询问存放管理及火源管控措施 [4] - 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市长督导检查零售点,查看“八条硬措施”公示及营业执照、消防器材 [4]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区长检查零售点及仓储地,查看仓库堆放、消防设施及产品流向登记 [5]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县长检查乡镇零售点及县公司库区,要求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5]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委书记走访乡镇营销点,提醒经营者汲取近期事故教训 [5] 举报奖励机制 - 内蒙古十二盟市发布通告强化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行为,鄂尔多斯市与阿拉善盟设立现金奖励,按行政处罚金额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 -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设立有奖举报,奖励标准同样为行政处罚金额的15%,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