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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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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夜在人群旁燃放“加特林”!他被警方当场控制
新浪财经· 2026-01-02 07:53
1日下午,一名视频发布者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这两个小伙合骑电动车和同伴一起到天一广场,据他观察,两人燃 放的是火焰凶猛的加特林烟花。"广场上的人很密集,而且满天的氢气球如果被烟花引燃,可能引发爆炸和火灾,那 就危险了。"他说,幸好有民警及时上前阻止。 本文转自【辽沈晚报】; 1月1日凌晨0时0分,新年的钟声刚刚敲响,浙江宁波一名小伙就被警务人员当街控制——他和同伴在密集的人群边 上向天空燃放加特林烟花,十分危险。 多名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许多人来到宁波市中心的天一广场上跨年。伴随着大家的读秒声,2026新年来到,众人 将手中的气球一齐放飞。这时,一名黄衣小伙和一名黑衣小伙却将手中的烟花向空中喷射,旁边的人吓得纷纷闪 开。很快有警务人员过来,黑衣小伙扔下烟花跑开,黄衣小伙被控制住。 两个小伙在放烟花 (视频截图) 记者致电海曙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称此事相关情况不便透露,后续或许会有官方通报。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30日宁波公安曾发布提醒,在假期加强对天一广场及周边商圈的治安管理工作,严禁携带管 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其中包括烟花爆竹。另外,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天一 广场所在的海曙 ...
最近千万别发这种朋友圈,已有多人被抓!转发也不行
中国基金报· 2026-01-01 21:43
执法案例与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以来,上海警方破获相关案件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0余箱 [1] -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一住户因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被查获“加特林”等共计135箱,当事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 - 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一人因未取得许可非法购买并通过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牟利,被依法行政拘留 [3] -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一人因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被查获16个品种共计76件,被依法行政拘留 [4] 朋友圈售卖的法律定性 -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6] - 若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指示性信息,引导至指定合法地点购买则不违法;若交易地点非指定销售点(包括送货上门),则无论有无许可证均涉嫌违法 [7] - 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8] 违法经营的法律后果与量刑标准 - 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即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7] - 根据刑法,非法经营情节严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10] -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经营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运输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 [10]
最近千万别发这种朋友圈,已有多人被抓!转发也不行
中国基金报· 2026-01-01 21:34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中国消防、新闻坊、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湘潭公安在线、寿光公安等 2026元旦假期开启 春节也已然不远了~ 不少人想买点烟花爆竹 增添节日氛围 朋友圈里也出现了 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 但你知道吗 这可是违法的 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多地警方披露相关案例 案例一 "小金鱼烟花" 、"顺风车灯笼"、"仙女棒"…… 这些名称充满趣味的物品,实则是未经许可、 非法储存的危险品。 据新闻坊报道,2025年11月以来,上海警方接连破获相关案件2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 余名,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0余箱。 案例二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一住户李某在 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 ,立即进 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获取有人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 线索。经调查,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76件。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 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 能否在朋友圈进行买卖?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案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00余件,店主吴某被行拘!
新浪财经· 2025-12-27 18:27
行业监管动态 -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等活动进入高峰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1] - 公安机关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处仓库内暗藏大量烟花爆竹,共存放1000余件 [4] - 仓库经营者虽已取得零售许可证,但储存量已严重超出所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定范围 [4] 公司违规行为分析 - 经营者为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临近年关为追求更高利润,心存侥幸,私自违规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 - 该行为属于非法储存、超量储存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9] - 经营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交由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9] 相关法规与处罚 -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9] -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9] -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9]
多人被拘留!德州公安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新浪财经· 2025-12-27 14:22
行业监管动态 -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行业进入销售旺季 但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活动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1] - 近期公安部门全面发力 严厉查处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以筑牢冬季安全屏障[1] 具体违法案件 - 2025年10月11日 杨某在无运输资质情况下驾驶厢式货车非法运输240箱烟花爆竹 被查获后处以行政拘留七日[3] - 2025年11月29日 张某在无经营许可情况下将181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其经营的门市内 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5] - 2025年12月12日 张某某在无经营许可情况下将291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村内门市 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5] - 2025年12月20日 胡某、陈某因车辆内查获30余箱烟花爆竹 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6] 行业规范与风险 -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管理或存储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6] - 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均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和许可 未经许可的行为存在风险隐患且需承担法律责任[6] - 呼吁居民不要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 并鼓励举报违法线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