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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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拟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场所吸烟
央视网· 2025-11-25 19:00
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明确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并强调宣传范围包含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1] - 进一步扩大禁烟控烟场所,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并特别提及劝阻青少年吸烟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1] - 加强对物流寄递环节烟草专卖品运输的监控和溯源管理,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线索移交的工作机制[1] 行业监管强化措施 - 加强对类烟产品以及烟草制品衍生品的监管,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办理涉烟案件需移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涉案物品处置[1] -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需会同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加强监管,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