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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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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催收物业费、违规选聘……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物业违法通报
齐鲁晚报· 2025-11-17 10:47
物业无小事,事事连民心。2025年,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围绕"建设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核心目标,针对 物业管理矛盾易发、多发的问题,统筹市区两级综合执法力量,深入开展执法护航专项行动,以严格规 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稳定性应对物业问题的复杂性和群众诉求的多样性,查办了一批非法催收物业服务费 用、违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用途等典型案件。现选取5起查处物业 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物业管理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发现某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 服务企业。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 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 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 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构成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 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 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