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现代化调查手段
icon
搜索文档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订!5月1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 2026-03-27 11:36
条例修订背景与意义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于3月13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 [1] - 这是自2006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重要修订,标志着农业普查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层面迈出关键一步 [2] - 修订为即将于2026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2] 普查制度核心完善内容 - 在组织实施方面,增加“各方共同参与”作为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以应对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主体众多的特点 [4] - 在普查内容方面,根据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增加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事项 [4] - 具体将原普查内容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修改为“农村居民生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情况”,以更好反映当前“三农”发展实际 [4] - 将普查行业范围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修改为“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以更好体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状况 [4] - 普查对象和行业范围的修订使得普查更加完整全面,有利于了解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并实现与国际统计标准的接轨 [5] 普查方法与技术现代化 - 在普查方法方面,注重运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增加遥感测量等新普查方法 [4] - 条例明确规定农业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4] - 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方法 [8] - 通过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在保障内容完整性的基础上提高丰富度,并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8] - 明确遥感测量等方法的法定地位,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粮食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提升数据的客观性和精准度 [8] - 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能有效拓展信息来源,减少重复交叉调查,减轻基层负担,并有助于运用部门记录制作清查底册,提高清查摸底效率 [9] - 增加“建立健全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的内容,依托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工程,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流程数字化 [9] - 全流程数字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有效避免人为干扰,确保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9] 数据质量保障与管控 - 强化制度约束,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保证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此次修订的重中之重 [11] - 将第一条关于“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的表述,修改为“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明确了数据质量要求 [12] - 在相关条款中增加“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农业普查对象填报虚假农业普查数据”以及“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人员或者下级普查办公室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禁止性行为,划清底线红线 [12] - 要求普查办公室按照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对农业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 [12] - 这些修改明确了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的责任,保障了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工作的职权,细化了数据质量管控要求,从多个维度为数据质量提供保障 [13] 数据应用与共享 - 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普查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的相关规定 [13] - 从法制层面保障和促进农业普查数据的共治共享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