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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修订!5月1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 2026-03-27 11:36
条例修订背景与意义 -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于3月13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5月1日起施行 [1] - 这是自2006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首次重要修订,标志着农业普查工作在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层面迈出关键一步 [2] - 修订为即将于2026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2] 普查制度核心完善内容 - 在组织实施方面,增加“各方共同参与”作为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以应对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主体众多的特点 [4] - 在普查内容方面,根据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增加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事项 [4] - 具体将原普查内容中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修改为“农村居民生活、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情况”,以更好反映当前“三农”发展实际 [4] - 将普查行业范围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修改为“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以更好体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状况 [4] - 普查对象和行业范围的修订使得普查更加完整全面,有利于了解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并实现与国际统计标准的接轨 [5] 普查方法与技术现代化 - 在普查方法方面,注重运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增加遥感测量等新普查方法 [4] - 条例明确规定农业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4] - 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决定对特定内容采用抽样调查、遥感测量等方法 [8] - 通过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在保障内容完整性的基础上提高丰富度,并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8] - 明确遥感测量等方法的法定地位,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粮食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提升数据的客观性和精准度 [8] - 充分利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能有效拓展信息来源,减少重复交叉调查,减轻基层负担,并有助于运用部门记录制作清查底册,提高清查摸底效率 [9] - 增加“建立健全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系统”的内容,依托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工程,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流程数字化 [9] - 全流程数字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有效避免人为干扰,确保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9] 数据质量保障与管控 - 强化制度约束,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保证农业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此次修订的重中之重 [11] - 将第一条关于“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的表述,修改为“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明确了数据质量要求 [12] - 在相关条款中增加“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农业普查对象填报虚假农业普查数据”以及“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人员或者下级普查办公室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等内容,进一步明确禁止性行为,划清底线红线 [12] - 要求普查办公室按照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对农业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进一步强化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 [12] - 这些修改明确了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的责任,保障了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工作的职权,细化了数据质量管控要求,从多个维度为数据质量提供保障 [13] 数据应用与共享 - 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普查数据公布、资料管理和开发应用的相关规定 [13] - 从法制层面保障和促进农业普查数据的共治共享 [13]
数智化提升高校教育数据治理效能
新华日报· 2025-11-18 07:21
人工智能在教育数据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 人工智能是推动高校数智化转型的关键支撑 其数据 算法 算力三大核心要素中 数据是决定模型训练效果和应用效能的基础性资源[1] 教育数据治理模式的变革 - 教育教学主体结构从教师-学生二元关系转向教师-学生-机器三元协同 人工智能凭借深度学习和智能推理能力推动人机协同成为教育数据治理新形态[2] - 传统治理主要依赖业务系统产生的结果性数据 对教学过程性数据采集不足 需借助人工智能实现伴随式采集以丰富数据资源[2] - 传统治理以结构化数据为对象 对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能力有限 需依托人工智能多模态技术拓展数据内容范畴[2] 教育数据质量的精准提升 - 传统数据质量保障模式依赖人工管理 工作效率低且难以保证准确性 无法及时识别逻辑语义错误[3] - 基于通用大模型构建数据治理智能体 可实现教育数据的智能融合 动态监测与精准改进[3] - 智能体可调用自然语言处理和多模态算法对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智能清洗 对齐与融合 确保数据准确性与完整性[3] - 依托知识图谱及时识别相同主题下的不一致数据并进行标记提示 将质量管控从事后补救转向主动预防[3] 教育数据价值的深度释放 - 人工智能时代治理目标从问题解决向价值挖掘转变 需在确保质量与合规前提下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与有效使用[4] - 将自然语言处理和数据挖掘等技术融入治理过程 实现智能化采集 清洗 标注及分类 提升跨系统跨部门数据流通效能[4] - 加强教育数据治理智能体应用 动态感知不同场景需求 灵活调整数据与资源分配策略 实现按需供给[4] - 运用智能算法分析教 学 研 管等行为数据及能力偏好习惯信息 构建师生精准画像 提供个性化数据支撑[4] 教育数据安全的规则保障 - 人工智能赋能过程中面临数据伦理 隐私侵犯 数据篡改伪造及信息茧房等风险挑战[6] - 需构建涵盖法律法规 教育规范与技术标准的规则体系 贯穿数据采集 处理和使用全过程[6] - 数据采集阶段应规范个人敏感信息收集 遵循公开透明与最小必要原则[6] - 数据处理阶段需制定数据清洗标注分类标准 采用高质量数据集训练 保证算法透明公正[6] - 数据使用阶段应对数据实施加密处理与访问权限设置 防范错误虚假信息传播[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