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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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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部署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辽宁日报· 2025-08-16 08:39
普查概述 - 辽宁省即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旨在全面摸清全省"三农"家底 为制定政策 推进乡村振兴 建设农业强省提供统计支撑 [1]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1] - 普查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1] 普查内容 - 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 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 [1] -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1] 组织实施 -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已设立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负责协调具体普查工作 [1] - 省财政厅负责普查经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 [1] 数据采集方式 - 采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和人工智能技术测量农作物播种面积 查清设施农业状况 [2] - 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的方式 [2] - 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质效 减轻基层负担 [2] 数据质量要求 - 普查对象需按时如实填报 不得提供不真实 不完整或迟报 拒报资料 [2] - 普查获得的个体识别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 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目的 [2]
“三农”摸底新变化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7-01 06:59
农业普查背景与意义 - 中国将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这是每十年一次的周期性普查 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2] - 农业普查与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并列为中国三大周期性普查项目 1996年首次开展 2006年、2016年分别实施第二次、第三次 [2] - 第三次农业普查动员近400万名普查人员 调查60多万个村、2.3亿住户和200多万个单位 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农业普查之一 [4] - 第三次普查结果显示 2016年末农业经营单位204万个 较十年前增长4174% 温室占地面积334千公顷 增长3126% [5] - 2026年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 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 [5] 普查内容与创新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 [6]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7] - 新增多元化食物供给调查 包括肉蛋奶等畜产品及林产品、水产品 同时聚焦农业新质生产力如智慧农业等 [7][13] - 首次在第三次普查中应用遥感技术测量农作物播种面积 使用无人机和手持移动终端采集数据 [8] - 第四次普查将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提升数智化水平 [8] 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10] - 分4个阶段实施:2025-2026年为准备阶段 2027年1-5月现场登记 2027年6-12月数据处理 2028-2029年资料开发 [11] - 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 减轻基层负担 [11] - 国务院设立领导小组 涉及发改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近20个部门 [10] - 山西等地已启动遥感测量试点 包括农作物种植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调查 [11]
全面摸清“三农”家底 服务农业强国建设
新华社· 2025-06-05 21:32
普查背景与意义 -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于2026年开展 每10年进行一次 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1] - 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 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2] - 普查结果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2]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3]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4] 普查核心内容 - 农业生产条件: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等[5] - 粮食和大食物生产:粮食和经济作物 肉蛋奶等畜产品 林产品、水产品等[5] - 农业新质生产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5] - 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5] - 农村居民生活情况: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5] 普查创新点 - 内容创新:新增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调查[6] - 方法创新: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6] - 技术赋能: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6] - 数据应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 促进普查成果共享[6] 普查时间安排 -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8] - 准备阶段(2025-2026年):组建机构 研制方案 开展试点 落实经费物资[8] -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普查登记 数据上报 比对复查[8] -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质量抽查 审核汇总 发布数据[8] -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2029年):建立数据库 出版资料 开展分析[8] 组织实施 - 国务院设立普查领导小组 统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9] - 地方各级政府设立相应普查机构 负责本地区普查实施[9] - 充分发挥县、乡、村作用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配合[9]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快讯· 2025-06-05 19:00
农业普查通知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1]
十年减逾27万户 柬农业户数量持续减少
商务部网站· 2025-05-27 16:44
经济结构转型 - 柬埔寨农业户总数从2013年的213万户减少至2023年的185万户,十年间减少28万户,降幅达13% [1] - 农业户占全国家庭总数的比例从2013年的较高水平降至2023年的54.2% [1] - 农业种植面积显著增加,木薯园面积从29.4万公顷增至42万公顷,腰果园面积从7.1万公顷增至37万公顷 [1] 农业用地变化 - 每户平均土地面积从2013年的1.5公顷增至2023年的1.7公顷,约70%农户土地面积不超过2公顷 [1] - 短期生长作物(如稻米)种植面积达270万公顷,长期生长作物(如腰果、木薯)种植面积为62.6万公顷 [1] - 63%农户每年只种1季作物,30%种2季,仅6%农户栽种3季 [1] 农民人口特征 - 农民平均年龄为31.8岁 [2] 农业基础设施 - 水利灌溉系统仅覆盖约20%的柬埔寨农村地区 [3] 数据收集与支持 - 2023年农业普查动员6000名调查人员,覆盖全国25个省份的1.2万个村庄 [3] -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提供技术援助,此次普查为柬埔寨历史上第二次农业普查 [3] - FAO表示普查数据将有助于制定农业政策、推动精明投资及经济可持续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