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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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模具被罚:未依规进行应急预案修订
齐鲁晚报· 2025-07-08 16:50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天津丰田模具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被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处以1.75万元罚款 [1][2] - 处罚依据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3] - 违法行为类型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项 [2]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4日,注册资本27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中村好男 [5][6] - 公司由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和丰田汽车公司(TOYOTA MOTOR CORPORATION)合资成立 [6] - 公司是日本丰田汽车品牌在中国唯一的模具生产工厂 [5] 公司业务能力 - 公司平均每年为5-6种热销车型(如卡罗拉、汉兰达等)提供高质量模具产品 [5] - 高峰时期产能可支撑多达11种车型的生产需求 [5] - 经营范围包括模具制造、销售及金属制品修理等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