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产业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搜索文档
不能放过果味电子烟的“隐身卖家”
人民网· 2025-06-12 09:33
电子烟行业监管政策 - 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 明确禁止销售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要求产品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8] - 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效 禁止添加水果 糖果等非烟草来源调味剂 [4][8] - 2023年修订《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含电子烟的烟草广告 [8] - 2024年1月多部委联合印发文件 加强"上头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 [8] - 2024年5月30日新修订《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 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施行 推动产业治理规范化 法治化 [1][8] 非法电子烟销售模式 - 非法经营者通过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果味电子烟广告 宣称"无害解压""断货王"等吸引消费者 [2] - 采用"货不经手"模式 上家直接发货给买家 中间商仅赚取差价 交易隐蔽性强 [2][3] - 产品多为小作坊生产的劣质果味电子烟 含蓝莓 可乐 芝士冰激凌等多种口味 易吸引青少年 [3][4] - 利用电商销售隐蔽性 向无法甄别年龄身份的买家销售 增加执法取证难度 [5] 执法与司法实践 - 检察机关对违法所得刚达追诉标准且认罪认罚的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但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追究行政责任 [3][6] - 案件涉及跨检察业务 跨管辖地域 跨行政职能 需多部门协同 最终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 5万元罚款 [6][7] - 执法难点包括法律适用争议(无证经营 vs 销售非法生产烟草) 管辖权认定(住所地 vs 行为地)等 [4][6] - 2023年8月警方破获非法经营案 抓获销售网络成员 2024年10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