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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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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修缮,研究工作贯穿始终(传承之光)
人民日报· 2025-11-15 06:03
文章核心观点 - 南禅寺大殿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唐代木构建筑,其1970年代的修缮工程是“研究性修缮”的典范,体现了文物保护工作认知不断深化、严谨审慎的态度[4][6][9] 南禅寺大殿的历史与价值 - 南禅寺大殿为中国现存最早的唐代木构建筑,比佛光寺早75年[4] - 建筑于1953年被发现时已残毁严重,1966年邢台大地震使其受到严重冲击[4] 修缮工程的时间线与启动 - 1954年新中国第一代古建保护专家祁英涛完成勘查报告和修复草案,但工程未实施[4] - 修缮工程于1972年再次提上日程,1974年开始全面翻修复原,1975年8月完工,至2025年恰逢修复完工50年[4] 修缮理念的演变与决策 - 1954年草案遵循“现状整修”思想,而1974年方案采取“落架重修”方式,反映了20年间建筑状况变化及保护理念的碰撞[4][6] - 在确定方案时,专家们持严谨态度,强调“无十分把握时,不要轻易更动现状”和“多做研究,方能做最后决定”[5][6] - 1974年维修工程特别强调保证主体结构式样尺度不变,并尽量保留原有构件[6] 关键修缮技术细节与研究过程 - 对于大殿出檐长度,通过文献研究、同期建筑对比、现场勘测及考古发现反复推敲,最终明确出檐长度为234厘米[7] - 在屋架维修中,通过力学计算和现场模拟实验,取消了并无榫卯连接的侏儒柱一组构件,恢复唐代原样,并增加钢筋拉杆以保证结构可靠[8] - 瓦饰“鸱尾”的样式选择存在争议,最终实施参照了渤海国上京的鸱尾式样,但专家意见包括参照日本唐招提寺样式等不同观点[8][9] - 其他构件维修采用铁活连接、钢管柱拼合、环氧树脂灌缝等方法,使绝大部分原有构件得以保存[9] 研究性修缮的方法与影响 - 从溯源研究、勘测研究到工程实证研究,研究工作贯穿南禅寺大殿维修全过程[9] - 专家参与工程实施全过程,对未预见部位重新研究,对措施进行补充完善,体现了“研究性修缮”的特点[9]
北京为长城保护立法,明确制定北京市长城保护规划
新京报· 2025-09-24 23:00
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旨在完善长城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保护规范和参观游览区管理制度 [1] - 立法核心方针为“保护为主”,推动长城保护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和“研究性修缮”并重转变 [3] - 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旨在解决长城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 长城资源概况与保护基础 - 北京长城全长520.77公里,横跨六个区,是长城分布的15个省市中保存最完好、价值最突出、工程最复杂、文化最丰富的区段 [2] - 八达岭长城属于长城世界文化遗产点位 [2] - 北京市2003年制定了全国第一部省级长城保护政府规章《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为当前立法提供了实践基础和参考 [2] 保护管理机制创新 - 草案明确市、区政府建立统筹工作机制,并推动建立京津冀长城协同保护机制 [4] - 细化落实文物“四有”要求,即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护机构 [1][4] - 明确制定本市及国家级重要点段保护规划,并组织专家监测评估 [1][4] 参观游览区与保护措施 - 草案细化参观游览区管理制度,明确将其辟为参观游览区的条件、程序及动态名录管理 [5] - 对非参观游览区可采用电子围栏等手段劝阻攀爬,景区管理单位需对未开放区域采取防攀爬措施 [5] - 明确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需依法开展考古工作,不得建设污染设施 [4] 价值挖掘与活化利用 - 立法贯彻落实“让文物活起来”的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长城资源活化利用方式的多样性 [3] - 草案明确支持考古工作,建立长城主题阐释展示工作体系,鼓励开展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