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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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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劳务报酬收入人员个税都怎么计算?一张图让你看明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28 09:30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 - 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并以此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 - 其应纳税额需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进行计算 [3]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非居民个人适用) - 该税率表适用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 - 税率采用超额累进制,共分7级,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4] -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最高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160 [4]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5]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 [5]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最高预扣率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5] 特定群体计税方法 -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其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执行 [5] - 特殊群体适用累计预扣预缴法,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4] 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6]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6] 铁路电子客票报销政策 - 根据2024年第8号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12][13] - 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 [13] - 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不可重复开具 [13] 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 企业申报2026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时,缴费工资构成按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现有政策执行 [15] - 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以其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 [15] - 退休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工资申报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15]
这类人不得按“工资薪金”申报个税,赶紧自查!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0 13:13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处理 -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收入应按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不能申报为工资薪金所得 [4] - 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5][6]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6]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8] 铁路电子发票报销政策 - 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取得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 [16] - 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其取得的纸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可报销入账 [18] - 铁路车票的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不可重复开具 [18] - 该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18]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 企业单位申报2026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时,缴费工资构成按人社及医保部门现有政策执行 [20] - 在职职工的缴费工资以其2025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 [21] - 退休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工资申报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