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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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新浪财经· 2025-12-30 19:32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核心内容 - 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明确了条例的核心规定 [1] 增值税征税范围细化 - 条例对增值税法中的“货物”作出细化规定,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1] - 条例对增值税法中的“服务”作出细化规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生产生活服务 [1] - 条例对增值税法中的“无形资产”作出细化规定,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1] - 条例对增值税法中的“不动产”作出细化规定,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 -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1] 规范增值税优惠政策 - 条例明确增值税法中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医疗机构等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 [1] - 条例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1] - 条例要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适时研究和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对不再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优惠政策,及时报请国务院调整完善 [1]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证券时报· 2025-12-30 17:56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 例》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共6章54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三是确定不同情形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对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具体种类和进项税额具体抵扣办法作出规定;细化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销售额 的方法,并对特殊情形下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则予以明确。 四是完善税收优惠。 明确增值税法中各类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 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适时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 五是健全征管措施。 进一步明确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汇总申报纳税和预缴税款的适用情 形,并对出口退(免)税规则、涉税信息共享等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以下简称增值税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法第三条所称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一是细化纳税人和征 ...
一问一答 | 图书相关涉税知识问答
新浪财经· 2025-12-24 20:42
图书批发与零售行业增值税政策 - 在2027年12月31日前,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2] 图书报刊征订凭证印花税政策 - 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及音像制品征订凭证,暂免征收印花税 [2] 电子出版物增值税政策衔接 - 已按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电子出版物,其相关增值税政策衔接问题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第五条执行 [2]
注意,这类人不得申报工资薪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21:28
个体工商户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 个体工商户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税前扣除[6][7]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7]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 优惠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9][10]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10] -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1]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 -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需依据合同、协议或说明等证据材料确认[18] -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作为坏账损失但需出具专项报告[18] -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作为坏账损失但需出具专项报告[19] - 企业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不再需要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中介机构专项报告改为留存由企业负责人签章的书面申明[19]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 -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22]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23] - 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金额和税额反映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栏包括第1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的其他扣税凭证[23]
注意!这些情形增值税不能按零申报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7 09:29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处理 -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不能按零申报处理[2] - 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并将销售额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3]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处理 - 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售收入但已勾选抵扣进项税额时不能按零申报处理否则将导致进项税额无法抵扣[4] - 正确操作方式是在销售额栏填写"0"并将认证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用于下期抵扣[4] 医疗机构增值税优惠政策 - 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涵盖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11][12] - 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提供的医疗服务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13][14][15] 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资格 -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后新经营者属于退役士兵或重点群体的可按规定享受从事个体经营税费扣减优惠[18][22] - 变更登记包括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19][20][22]
【涨知识】秋收时节,农、林、牧、渔业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了解一下,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03 09:28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林产品的采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远洋捕捞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 行业分类与资质要求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享受税收优惠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标准执行 [2]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包括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4]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包括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 [7] - 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界定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11] -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油料植物初加工范围 [12] -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茶叶初加工范围 [12] - 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12] - 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范围 [13] -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畜禽类初加工范围 [13]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水生动物初加工范围 [13]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水生植物初加工范围 [13]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4] -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7]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18] 发票开具与抵扣操作 - 从事自产农产品且已在系统内进行归类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19] - 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且已在系统内进行归类的纳税人向自然人收购其自产的农产品时可通过新电子税局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0]
9月1日起执行,事关你的养老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9 16:46
个人养老金政策 - 参加人可选择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每年缴纳额度上限为12000元[4] - 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缴费环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环节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4] - 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4] -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缴费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等所得,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4] -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4] 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12]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3]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13] 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6] 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17][18]
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15)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0 22:00
国有农用地出租增值税政策 - 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3][5] - 政策适用条件包括出租土地为国有农用地且用于农业生产 [6]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第2号公告第一条 [7]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 -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11][12] 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条件 -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15] - 税务部门对未办理涉税事宜、无欠税且无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不提出异议 [16] - 简易注销需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债务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