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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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各级民政部门助力答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民生答卷”
海南日报· 2025-05-06 09:10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采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方式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6] - 城市和农村低保月标准分别达到770元和750元,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9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月标准达1010元 [9] -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4万人,特困人员2.7万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4.9万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0.7万人,低保对象人数较上年增长3.3% [10] - 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打破户籍地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10] - 2025年计划推动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城乡一体化 [12] 儿童与残疾人福利保障 -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为519名孤儿、273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741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3498.79万元 [10] - 将流动儿童群体整体纳入保障范围,制定包含生活、教育、医疗等43项关爱服务的基础清单 [10] - 向16.5万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并推行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补贴申请“全程网办” [11] - 连续三年将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率先在全国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县(区)全覆盖 [11]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截至2024年末,海南省60岁及以上人口183.06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17.4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24.03万人,占11.83% [14] - 共建成养老机构134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3家、长者食堂118家 [15] - 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19万人次,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评估服务5万余名,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9800余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900余张 [15] - 2025年计划为不少于21万户籍高龄老年人提供失能等级评估服务,打造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2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 [15] - 积极探索“养老+”多业态服务模式,与北京等10余个省市签订旅居养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养老领域相关标准省际互认 [16] 社会服务改革 - 通过“乡村著名行动”新命名乡村地名1178个,设置三维码地名标志634块,认定1个古镇、5个古村落地名及51个红色地名 [19] - 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建成21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设有婚姻家庭辅导室31个、颁证室31个 [20] - 推行结婚落户“一件事”,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20] - 大力推进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优化服务流程 [20] 社会组织与慈善事业 - 在超强台风“摩羯”赈灾中,全省参与赈灾社会组织222家,参与志愿服务人数7903人,直接服务群众12.7万余人,接受社会捐赠慈善款1.13亿元,接收物资48万件 [21] - 2024年开展“公益海南”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落地62个公益创投项目,开展“百社联百村·携手共富”行动使125家社会组织同209个乡村结对,100万名群众直接受益 [21] - 开展“政社联动促招商引商”活动,签订落地项目资金20余亿元 [21] - 在全国率先推动旅游业等重点产业领域行业组织赋权,270家社会组织制定自律公约,发布行业标准358项,42家省级行业组织成立调解机构,调解矛盾纠纷6200多起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