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专属征信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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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万家社会组织贷款可及性仅8% 普惠金融支持待破局
第一财经· 2025-11-06 21:43
行业规模与资金需求 - 中国社会组织总量达86.5万家,吸纳就业超1000万人,日常运营与业务拓展亟需多元资金支持 [1] - 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组织)三类 [1] 贷款获取现状与困境 - 仅8%的社会组织能以机构身份获得银行贷款,绝大多数依赖法定代表人个人贷款或亲友借贷 [1] - 绝大部分银行拒绝贷款给社会组织,主要原因是不能确认其是否属于合法贷款人 [3] - 银行现有风控模型与社会组织特性存在根本冲突,缺乏针对性信贷产品和风险评估方式 [4] - 社会组织财务特征表现为收入非市场化、资产轻量化、盈余不得分配,与传统银行依赖的“盈利能力—现金流—抵押物”评估框架相悖 [4] - 社会组织贷款未被纳入普惠金融尽职免责范围,银行面临“收益有限、风险无限”的理性规避 [4] 政策与法律障碍 - 现行法规如《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未能清晰列明“社会组织”作为合格贷款人,导致银行授信审批面临法律适用困惑 [3] - 现有金融支持政策主要针对企业主体设计,缺乏针对社会组织的专项措施,风险补偿机制和财税激励不足 [4] 解决路径与建议 - 短期需政策明晰与产品创新,明确社会组织非营利法人合法贷款人资格,并建立专属征信评估体系 [2][6] - 金融机构需加快研发专属信贷产品,将现有小微贷款产品向社会组织开放,并建立借款跟踪机制 [6] - 中期需发力制度支持与能力筑基,打通社会组织与金融系统数据库,推出多元信贷产品支持政策 [2] - 长期在于构建适配社会组织的普惠金融生态服务系统,形成“政策支持—金融创新—组织自律”的良性循环 [2] - 破解贷款难题需要金融监管、民政、社会工作等多部门协作,共同制定支持举措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