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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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16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4] - 参会股东需提前20分钟签到并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等文件,迟到者将失去现场表决权 [1][2] - 会议议程包括议案审议、股东发言(限时5分钟)、投票表决及结果公布等11项流程 [4][5] 私募投资基金设立 - 全资子公司中微临港拟联合智微资本等设立规模15亿元的私募基金,聚焦半导体及战略新兴领域,中微临港出资不超过7.35亿元(占比49%),智微资本出资1500万元(占比1%) [5] -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中微临港持有智微资本45%股权且后者高管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6]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需股东大会表决 [6] 数字经济ETF数据 - 跟踪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的ETF(代码560800)近五日下跌1.63%,市盈率56.55倍 [9] - 最新份额10.1亿份,减少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84.9万元 [9] - 当前估值分位数为79.78% [10]
深圳瑞捷: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暨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15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瑞云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广济惠达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广州广建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 全体合伙人认缴规模为人民币4,076万元,其中深圳瑞云捷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总认缴规模的24.53%[1] - 该投资旨在深化产业布局并促进主营业务发展[1]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名称由广州广建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广州艾益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2] - 该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1 08:01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拟认缴出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1] -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富海浅棠认缴出资总额的33.333333% [1] - 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1]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 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 - 基金名称为北京富海浅棠前沿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富海鑫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 备案日期为2025年6月6日,备案编码为SAZM93 [2] 其他说明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关注合伙企业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备查文件 - 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3]
中微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9:16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朱民、李鑫系本议案关联董 事,故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及文件。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3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私募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 ...
南都物业: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6:19
对外投资概述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杭州赛智助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3,300万元,占基金目标募集总规模的33% [1] - 投资基金目标募集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他参与方包括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投资基金进展 - 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1] - 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
A股首例!邝子平携LP收购一家上市公司
搜狐财经· 2025-05-26 09:41
A股首例并购基金收购案例 - 证监会"924新政"明确支持私募基金以产业整合为目的收购上市公司 天迈科技成为新政后首例纯并购基金收购案例 [2][4] - 苏州启辰以4.52亿元收购天迈科技26.10%股份 对应市值17.32亿元 较停牌前20.62亿元折价16% [4] - 协议设置"上市地位维持"条款 要求2025-2026年营收不低于1亿元 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2026年不亏损 [6] 收购方背景与交易结构 - 苏州启辰由苏州启瀚设立 实际控制人为启明创投创始人邝子平 其拥有25年科技投资经验 曾投资小米、美团等企业 [5][8][9] - 收购基金LP包括元禾鼎盛(43.48%)、上海启筝(30.22%)、昆山创业控股(21.74%) 获得国资和产业资本支持 [14] - 启明创投与苏州启辰无直接股权关系 但LP元禾控股和昆山创业控股曾投资过启明创投 [16] 战略意义与整合预期 - 交易体现收购方对产业整合后价值提升的信心 折价收购反映市场对公司未来发展预期 [4] - 邝子平的科技行业资源和投资理念与天迈科技智能交通业务高度契合 [11] - 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创新 公司有望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12][17] 控制权安排 - 原实控人放弃表决权并签署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巩固苏州启辰控制地位 [7] - 邝子平通过上海启楷100%控股苏州启瀚 进而控制苏州启辰 [16]
创造历史!这家私募基金收购了上市公司控股权
母基金研究中心· 2025-05-25 16:48
并购交易概述 - 天迈科技实控人变更为苏州启辰,邝子平成为新实际控制人,交易涉及26.10%股份收购[1] - 苏州启辰为启明创投实控人邝子平控制的并购基金,LP包括元禾控股、昆山创业控股等国资背景机构[1][6] - 交易完成后,原实控人郭建国持股比例从31.51%降至23.63%,表决权比例从31.51%降至13.63%[3] 交易细节 - 交易对价4.52亿元对应公司市值17.32亿元,较停牌前20.62亿元折价16%[2] - 截至5月23日收盘,天迈科技市值升至29.68亿元[2] - 协议设置"上市地位维持"条款:要求2025-2026年营收不低于1亿元,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2026年不亏损[4] 公司财务与监管背景 - 2023-2024年天迈科技营收分别为2.2亿元、1.637亿元,扣非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5487万元、-6083万元)[5] -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营收低于1亿元且亏损将触发退市风险警示[5] - 本次交易为证监会"924新政"后首例私募基金收购上市公司案例,体现监管支持产业整合导向[8] 收购方背景与后续计划 - 苏州启辰实际控制人邝子平为启明创投创始人,管理资产总额达95亿美元,投资超580家企业[6] - 收购方计划通过资源整合改善公司经营,未来12个月内可能启动资产重组或业务合作[8] - 元禾控股作为LP方管理基金规模超千亿元,昆山创业控股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6]
浙江证监局联合七部门召开2025年浙江辖区“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启动会
证券时报网· 2025-05-15 17:55
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部署 - 浙江证监局联合多部门召开2025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启动会 参会代表包括上市公司 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 银行保险机构等150余人 [1] - 会议部署将持续推动高质量规范发展 提升"五大监管"能力 将投资者保护贯穿监管执法全过程 [1] - 强化保护合力和监管协同 构建全市场 全链条 全方位的"大投保"格局 营造安全投资环境 [1] 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 - 浙江省人民调解协会与三大金融行业协会签署金融纠纷调解合作协议 推动调解组织下沉基层和县域 [2] - 贯彻落实国家三部门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 - 会议展示优秀投教作品和纠纷调解案例 表彰2024年度优秀调解人员和投保先进单位 [2] 投资者保护重点工作 -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 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推进公益托底与市场化调解并行机制 [1] - 针对非法荐股 场外配资 假冒APP等非法金融活动 督促经营主体承担防非反诈义务 构建宣传联盟 [1] - 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宣传年活动 强化私募姓"私"理念 [1] 未来工作方向 - 浙江证监局将持续将投资者保护贯穿资本市场监管工作 加强央地协同形成保护合力 [2] - 通过强本强基 严监严管措施 推动投资者保护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