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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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小贴士丨不按时申报是不合规行为!逾期申报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0 16:04
税收申报合规性 - 不按时申报属于不合规行为,纳税人必须依法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相关资料 [3] - 逾期申报可能面临罚款,金额从2000元以下到2000-10000元不等,具体取决于情节严重程度 [3] - 首次逾期申报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限期内改正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3] 电子税局操作指南 - 查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路径:登录新电子税局后进入【我的待办】-【待签收文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4] - 社会保险费逾期申报需通过【地方特色】-【服务提醒】-【我的消息】-【我的提醒】查收通知书 [5] - 逾期申报处理流程:确认通知书内容后进入对应税费申报表补报,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符合首违不罚规则并推送相应文书 [6] 逾期申报业务办理 - 逾期申报路径与正常申报一致,无单独入口,但环境保护税和个人所得税有特殊模块 [7]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路径 [8] - 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均有明确申报路径,社保费需通过【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办理 [9] 信息查询与历史处理 - 未申报信息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未申报查询】,可点击记录直接办理逾期申报 [10] - 试点范围前的逾期申报违法行为需至办税服务厅处理,试点后的可通过电子税局办理 [11]
山西:财务报表报送提示报送期间不一致,如何处理?解决办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08:42
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申报问题 - 核心问题为会计制度备案中"报送期间"与"会计报表类型"时间不一致导致系统报错[1] - 具体原因为纳税人备案时选择"月报"但实际需申报"季报"[1] - 解决路径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修改报送期间为"季报"并重新提交[1][2]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针对未按规定缴销发票行为设定阶梯式处罚标准[6][7][8] - 首次违规且主动改正无违法所得可免罚[7][8] - 涉及发票不满50份罚款100元[8] - 涉及50-500份罚款200-2000元[8] - 超过500份或拒不改正罚款2000-1万元[8] - 政策依据为《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6] - 实施效果显示纳税人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提升[10]
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08:42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流程 -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功能选择"纳税记录开具"进入办理界面 [3] - 需核实身份信息并选择开具年月范围(如2025-01至2025-04) 通过滑块验证后生成记录 [5] - 每天最多开具3次纳税记录 且仅限2019年1月及以后的记录 [5] - 生成后可预览保存至本地相册 申请记录仅保留30天 [6]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标准 -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东北三省及大连市税务局联合制定 施行两年来优化了区域税收营商环境 [14][18][20] - 对未按规定缴销发票行为区分情节处罚:首次违规且无违法所得可免罚 涉及50份以下发票处100元罚款 50-500份处200-2000元罚款 超过500份或拒不改正处2000-1万元罚款 [17][18] - 处罚依据为《发票管理办法》第33条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5][16] 电子税务局服务功能 - 山西新电子税局提供"悦悦"在线问办服务解决业务难题 [12] - 公众号"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学习平台 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10]
@用人单位 教您足不出户轻松掌握职工社保增减员操作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30 08:42
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办理指南 - 用人单位可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社保增减员业务,无需前往税务局大厅 [1] - 网页端操作流程:企业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网报】进入社保费界面 [2] - 增员操作需进入【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并勾选险种后提交,系统支持单次批量导入最多1000人 [3][4] - 减员操作需进入【社保减员登记】页面查询在册人员,勾选减员名单并选择减员原因后提交,批量减员同样适用1000人/次的限制 [4][5][6] 粤税通小程序操作流程 - 企业用户需切换至【企业业务】登录,通过【全部功能】-【社保业务】-【增员】进入单位信息页面,选择社保号后录入增员信息 [7][8] - 减员功能需在【社保业务】中选择【减员】模块,输入查询条件勾选人员并提交申请,支持批量操作 [9] 东北区域税务处罚新规 - 未按规定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若首次违规且主动改正可免罚,否则按发票份数分级处罚:50份以下罚100元,50-500份罚200-2000元,超500份罚2000-1万元 [17][18][20][21] - 《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后统一了执法标准,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并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16][22][23][24]
一图搞懂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及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7 23:44
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 - 扣除主体及方式:本人医药费用可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但纳税人父母及成年子女医药费用暂未纳入扣除范围 [3] - 扣除时间: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起止时间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3] - 留存备查资料:需保留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 [3] 数据查询及操作指引 - 查询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年度费用汇总,需注册、登录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3] - 查询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绑定亲情账户,在家庭账户页面查询年度费用汇总 [8] - 填报流程: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填写扣除年度及医疗对象关系,系统支持从医保局预填数据 [9][11][12] 扣除金额计算规则 - 个人自付定义:指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全自费费用 [4] - 扣除标准: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5] - 示例计算:若年度个人自付金额为4.5万元,可扣除金额为(4.5-1.5=3)3万元 [7]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处罚情形: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罚款 [20][22] - 处罚标准:主动改正或限期改正的不予处罚,逾期未改正的个人罚50元、单位罚200元,情节严重的罚2000-10000元 [24][26] - 政策效果:东北区域裁量基准施行后,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提升,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