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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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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 2025-12-02 0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5年9月12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与指挥体制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四章监测预警 第五章应急处置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提高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活动,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 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重损 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以及其他严 重影响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作出 专门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上述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
11月新规来了!
新华网财经· 2025-10-31 20:10
互联网司法与数据治理 - 最高人民法院将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以及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四类案件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2] - 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辖区内相关基层法院审理的上述案件将分别由三家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2] -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运营者依法从重处罚 [3] - 对采取合理必要防护措施有效降低网络安全事件影响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运营者可视情从轻或不予追究责任 [3] 公共卫生事件管理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明确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应急响应 [4]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应同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4] 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 [5] - 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为"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并坚持从青少年抓起 [5] 金融支付行业监管 -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完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开业、变更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求并简化部分证明文件 [6] - 办法与外商投资领域法规制度有效衔接坚持同类机构同等标准进一步夯实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制度保障 [6]
11月新规来了!
新华网· 2025-10-31 11:38
互联网司法与数据治理 - 最高人民法院调整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 将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 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及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四类案件纳入管辖 [2] - 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辖区内相关基层案件将分别由三家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 [2] - 《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施行 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运营者依法从重处罚 [3][4] - 对采取合理防护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运营者 可视情从轻或不予追究责任 [3][4] 金融支付行业监管 -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施行 完善了机构筹备、开业、变更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要求并简化部分证明文件 [7] - 办法与外商投资领域法规制度有效衔接 坚持同类机构同等标准 夯实银行卡清算市场开放的制度保障 [7]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 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调整 免税商品由45大类提高至47大类 新增宠物用品、可随身携带的乐器、微型无人机、小家电等 [8] - 允许服装服饰、鞋帽、陶瓷制品、丝巾、咖啡、茶等国内商品进入离岛免税店销售并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8] - 离岛旅客免税购物年龄由年满16周岁调整为年满18周岁 [8] - 允许离境旅客享受离岛免税政策 其购买金额计入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免税购物额度且不限次数 [8] - 对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岛内居民 在该年度内可按“即购即提”方式不限次数购买离岛免税商品 [8]
人大常委会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
新华网· 2025-09-13 12:36
立法核心与框架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1] - 法律共八章65条 包括总则 管理与指挥体制 预防与应急准备 监测预警 应急处置 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 附则[1] - 立法目的中增加维护“公共安全”的表述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1] 工作原则与方向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1] - 遵循预防为主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依法应对 科学应对[1] - 国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源头管理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2] 体系建设与响应机制 - 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 反应快速 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2] - 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应急响应[2]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事件时 向主管部门报告应同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2]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新华社· 2025-09-12 23:42
法律框架与基本原则 - 法律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并规范应对活动 [1]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中毒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1] - 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2] - 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应对、科学应对 [3] - 国家建立社会动员机制,组织动员单位和个人有序参与应对工作 [5] - 国家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中西医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应对中的作用 [6] 管理与指挥体制 - 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共同参与、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2] -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应对工作负责,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由共同上一级政府负责 [13]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应急指挥机构,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14] -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全国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 [15]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应对工作 [16] - 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应对工作,执行依法采取的应对措施 [17] 预防与应急准备 - 国家加强风险源头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区域风险源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 [18] -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国务院制定国家预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制定本区域预案 [19] - 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育机构、养老机构、车站、港口、机场等特定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20][21][22] -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将临时应急处置场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 [21] -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形成由定点救治医院、其他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救治网络 [24] - 国家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领域人才培养,将应对理论、知识和技能纳入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内容 [26] 监测预警体系 - 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 [27] - 建立覆盖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养老机构、车站、机场等场所的监测哨点网络 [28] - 国家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 [29] -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应报告情形时,应于两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系统进行报告 [30]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可能发生事件时,应立即通过热线电话等渠道报告 [31] - 县级以上政府发布预警后,可采取启动应急预案、准备应急场所、发布预测信息、疏散人员等措施 [36] 应急处置措施 - 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应急响应 [37] - 县级以上政府启动应急响应后,可采取医疗救治、控制风险源、疏散人员、限制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措施 [39] - 因医疗救治紧急需要,医师可按国家统一诊疗方案,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的用法进行救治 [43] - 政府有权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4] - 应急处置期间,政府应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46] - 政府应及时组织专家对事态发展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结果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 [49] 保障措施 - 国家依托高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医疗救治基地 [52] - 国家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促进公卫与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53] - 国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医药储备 [54] - 对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按规定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津贴 [55] -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为本机构参与应急处置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9] 特定机构与单位职责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指定科室、配备专职人员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建本机构卫生应急队伍 [23]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提高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 [22] - 志愿服务组织应在政府统筹协调下依法开展救助、志愿服务等活动 [9] - 可能引发事件的风险源管理使用单位应加强风险管理,采取防范措施 [18] -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应报告情形时,应于两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机构报告 [30]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
新华社· 2025-09-12 21:42
立法核心与背景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 [1] - 立法背景源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及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的要求 [1] - 法律草案在2024年9月和2025年6月经过两次审议,本次三审稿在立法目的中增加维护“公共安全”的表述 [1] 法律框架与基本原则 - 法律共八章65条,包括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1] - 法律明确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1] - 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应对、科学应对 [1] 预防与应急准备 - 国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源头管理,以减少事件发生并减轻其危害 [2] -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 监测预警体系 - 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三审稿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 [1][2] 应急处置机制 - 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应急响应 [2]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事件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2]
中国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制度
中国新闻网· 2025-09-12 20:47
立法核心内容 - 中国立法机关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共65条分为八章 明确应对管理体制和压实"四方责任" [1] - 法律坚持常备不懈做好应急准备 完善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1] - 立法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应对水平 做好法律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1] 监测预警体系 - 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 [1] - 建立监测哨点网络 多途径多渠道开展监测 提高监测敏感性和准确性 [1] - 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1] 应急处置机制 - 明确政府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的程序及可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 - 要求应对措施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相适应 [2] - 进一步完善比例原则保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立法意义 - 法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制机制 [2] - 对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 - 对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2]
人大常委会 |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
新华社· 2025-09-12 20:25
立法框架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了专门法律 [1] - 法律共八章65条 包括总则 管理与指挥体制 预防与应急准备 监测预警 应急处置 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 附则 [1] - 法律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遵循预防为主 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依法应对 科学应对 [1] 立法过程与内容调整 - 2024年9月和2025年6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三审稿在立法目的中增加维护"公共安全"的表述 加强监测并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 增加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内容 [1]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促进社会共治 医防协同 医防融合 强化监测预警 风险评估 流行病学调查 检验检测 应急处置 医疗救治等能力 [1] 预防与监测机制 - 国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源头管理 减少事件发生并减轻危害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2] - 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 反应快速 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 [2] 应急响应机制 - 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应急响应 [2]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事件时 向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时应同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