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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车消费税起征点调整
金融时报· 2025-07-18 17:56
政策调整内容 -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起征点从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下调至90万元(不含增值税)[1] - 征收范围扩大至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3] - 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无气缸容量的车型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3] - 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1] 政策影响分析 - 含税开票价格101 7万元至146 9万元区间的新车将受到直接影响[4] - 购买90万元(不含税价)的小汽车需额外缴纳9万元消费税[4] - 二手车销售不征收消费税 明确二手车定义有助于激活存量市场[5] 市场背景 - 2019年以来车市促销幅度持续加大 2025年6月豪华车促销幅度达26 8%[5] - 原130万元车型促销幅度达30% 实际售价降至90万元 与2016年税基一致[5] - 玛莎拉蒂Grecale等豪华车型降价幅度超20万元 反映市场促销力度加大[4] 行业观点 - 政策调整强化消费税引导功能 促进税制公平[3] - 调整体现车市变化与税收的合理关联 确保税基稳定[5] - 超豪华车数量仅占车市规模千分之一 对普通消费者无实质影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