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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警情通报”最高判几年?律师解读
中国新闻网· 2025-08-02 12:46
法律案件分析 - 近日出现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行为人已被刑事拘留 [1] - 编造警情信息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1] -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此类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明确规定了编造虚假警情信息的法律责任 [1] - 虚假信息包括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传播途径涵盖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 [1] - 法律对明知是虚假信息仍故意传播的行为同样进行处罚 [1]
发布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黄某忠被刑拘!
中国基金报· 2025-08-01 11:00
虚假警情通报案件 - 公安机关近期查处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3] - 白某某、陈某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被刑事拘留[3] - 邵某豪发布"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虚假警情通报被刑事拘留[5] - 黄某忠发布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被刑事拘留[7] 相关法律法规 - 编造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8] - 造成严重后果的编造传播虚假警情行为可处3-7年有期徒刑[8] - 网上造谣传谣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多种罪名[9] - 尚不构成犯罪的造谣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10] - 散布谣言侵犯名誉权或商誉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11] 权威信息获取渠道 - 公众应通过警方官方账号和权威媒体获取真实警情通报[12]
发布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黄某忠被刑拘!
券商中国· 2025-08-01 09:36
虚假警情通报案件 - 白某某、陈某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警情通报",捏造"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造成公共秩序扰乱 [1] - 邵某豪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编造"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谣言,导致不实信息扩散 [3] - 黄某忠发布涉释永信的虚假"警情通报",意图吸引关注,引发社会秩序混乱 [5] 相关法律法规 - 编造虚假警情并在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者处3-7年有期徒刑 [6] - 散布谣言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等,未构成犯罪的将受行政处罚 [6] - 侵犯个人名誉权或法人商誉的谣言散布者需承担民事责任 [7] 官方警示与建议 - 网络言论需遵守法律法规,编造传播谣言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8] - 公众应通过警方官方账号及权威媒体获取真实警情信息 [9]
发布传播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黄某忠被刑拘
财联社· 2025-08-01 09:00
虚假警情通报案件分析 - 近期出现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1][3][5] - 案件1:白某某、陈某传播"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已被刑事拘留 [1] - 案件2:邵某豪传播"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谣言,已被刑事拘留 [3] - 案件3:黄某忠发布虚假警情通报,已被刑事拘留 [5] 相关法律法规 - 编造虚假警情并在网络传播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造成严重后果处3-7年有期徒刑 [6][7] - 网上造谣传谣还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损害商业信誉罪等 [7] - 尚不构成犯罪的散布谣言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 [7] - 散布谣言侵犯名誉权或商誉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8] 官方提示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谣言将受行政或刑事处罚 [9] - 公众应通过警方官方账号和权威媒体获取真实警情通报 [10]
发布传播虚假“警情通报” 网警出击依法查处
新华社· 2025-08-01 08:53
虚假警情通报案件 - 公安机关近期查处3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案件 涉案人员均被刑事拘留 [1][3][5] - 案件1:白某某、陈某编造"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谣言 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虚假通报 [1] - 案件2:邵某豪发布"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虚假警情通报 引发社会恐慌 [3] - 案件3:黄某忠发布涉释永信虚假警情通报 动机为博取网络关注 [5] 法律后果 - 编造传播虚假警情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7] - 相关行为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 未构成犯罪的将受行政处罚 [7] - 侵犯名誉权或商誉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8] 官方警示 - 网警强调网络言论需守法 散布谣言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9] - 公众应通过警方官方账号及权威媒体获取真实警情信息 [9]